青海省民政厅日前在"十四五"发展成就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形成了具有高原地区特色的多层次、全覆盖养老保障格局。
制度基础不断夯实。
青海省立足高原地区实际,先后制定修订养老服务保障、产业促进、机构监管等30余项政策措施,构建起以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基础、部门专项政策和行业标准为支撑的完整政策体系。
这一制度框架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养老格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根基,确保养老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社区养老实现重点突破。
针对老年人就近享受养老服务的需求,青海省加大社区养老设施投入。
全省新建61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476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建成755个"幸福食堂",有效破解了农村和社区老年人的助餐难题。
这些设施的建成运营,使广大老年人能够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获得便利的养老服务,减少了老年人与家庭的分离。
机构养老扩容提质并举。
青海省投入12.7亿元用于升级改造754个养老设施,新建12个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和13个县级老年活动中心,全省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1.2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85%。
这一比例的提升反映出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能力的显著增强,更好地满足了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需求。
兜底保障持续强化。
青海省将8.33万名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1.31万名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确保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同时,通过完善高龄津贴政策,每年为全省38余万名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使该省成为全国高龄补贴制度覆盖最广、受益老年人比例最高的省份之一。
此外,累计下达资金3204万元,通过政府补贴与老人自费相结合的方式,为50余万名老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居家养老提质增效。
青海省建成4534张家庭养老床位,完成1.1万户适老化改造,让老年人能够在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中安享晚年。
政府购买居家服务覆盖12万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确保了高风险老年人群体的安全。
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5663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形成了可持续的投入机制。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青海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养老院院长培训和护理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护理员6000余人次,养老院院长培训率和养老护理员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率均达到100%。
这一举措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为养老服务质量提供了人才支撑。
养老服务既是民生工程,也是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青海以制度建设为牵引、以社区和居家为重点、以兜底保障为底线、以人才培养为支撑,探索出符合高原省情的养老服务路径。
面向未来,唯有持续在“服务质量、资源统筹、支付保障与风险防控”上精耕细作,才能把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期可持续的民生福祉,让养老服务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