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关于发霉果冻的纠纷,事情发展得挺有意思的。2022年6月,长春的刘某在一家大超市花了73.8元买了一袋橘子味的果冻,这果冻才卖3.5元。回家给孩子当零食,结果发现里面有一个果冻表面全是灰白色的霉斑。这事儿让刘某挺生气,他就拍照留证回去找超市退货还要求索赔1000元。可是超市觉得给他200元私了算了,结果俩人没谈拢,刘某只好给南关区人民法院递了诉状。 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及时检查商品质量,把过期变质的东西放到货架上了。因为这个原因,超市要负责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商家明知卖的是不安全食品,消费者不光能要求赔损失,还能要求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低都得给1000元。所以法院最后判超市退给刘某3.5元钱货款,还有一次性赔给他1000元。 法官提醒大家以后买东西要是遇到过期变质或者有异物的东西,先拍照留证据和小票就行。别因为怕麻烦就不吭声了。商家那边也别以为仓库检查是走过场,发现快过期或者包装破了就赶紧下架,否则要是被投诉了还得赔钱甚至被罚。大家遇到这类问题千万别怕麻烦,拿起手机留证据依法维权才是保护自己和家人安全的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