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立案怎么办?

前两天深圳罗湖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案件,还挺有意思的。王女士被朋友刘某以投资的名义骗走80万,报案后警方认为证据不足不给立案。王女士拿着《不予立案通知书》去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结果发现刘某不仅骗了王女士,还有其他三人受骗,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万,明显构成了刑事犯罪。检察院直接给公安发了《通知立案书》,最后刘某被判了诈骗罪。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警方不立案并不代表事情没人管。今天我们就从律师的角度聊聊遇到不立案情况该怎么办。首先,得搞清楚警方为什么不给立案。《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立案:有犯罪事实发生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现实中不立案的原因有很多种,常见的有犯罪和非罪界限不清、管辖问题、材料准备不全等情况。比如衡阳有个案子,网友被骗16000元后去派出所报案,结果派出所推来推去,既不给立案也不出书面通知。还有一种情况是受害人自己准备的材料太差,拿着几张微信截图就去报警,跟民警讲不清楚事情经过。遇到警方不立案时,有三种途径可以走。第一条路是申请复议和复核,这是内部救济的一种方式。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有7天时间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在30天内给答复。如果不满意还可以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这个过程虽然简单,但翻盘概率并不高。第二条路是找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该立案却没有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如果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就会通知公安立案,公安必须照办。王女士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成功的。她提交材料后检察院还主动调取了公安卷宗,发现了更多受害者,证据链一下就完整了。第三条路是刑事自诉。如果前两种方法都不行还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这个门槛比较高,要求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有犯罪事实和公安该管没管。根据王女士的案例,给大家一些建议:首先拿到书面文书很重要,无论公安机关立不立案都要出具书面决定;其次准备好控告材料,把事实讲清楚并附上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再次注意时间节点,复议和复核都有时间限制;最后可以考虑请律师帮忙准备刑事控告书。总之遇到警方不立案也别轻易放弃,复议、复核、立案监督都是法律给我们的选择,关键是走对路、备好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