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一场事关长江未来的重要会议在重庆召开,"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定位由此确立。
十年光阴流转,这一理念已深深植根于巴渝大地,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态红利。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生态地位举足轻重。
然而,过去相当长时期内,非法捕捞、违规排污、盗采砂石等破坏行为屡禁不止,生态环境承受巨大压力。
如何在发展与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摆在重庆面前的重大课题。
面对这一挑战,重庆选择了法治这把利剑。
公安机关将打击矛头对准非法捕捞等突出问题,近五年侦破环境资源类案件4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00余人。
在长江十年禁渔行动中,累计破获非法捕捞案件2200余起,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深夜江面上执法艇的探照灯光,成为守护长江生态的坚定力量。
检察机关则在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领域持续发力。
在办理某重点排污企业干扰监测数据案件时,南岸区检察院既依法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又审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企业完善环保管理制度。
这种"惩治+修复"的司法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审判体系的专业化建设为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保障。
2016年,重庆在全国率先构建起三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
2023年底,重庆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成立,进一步提升了审判专业化水平。
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已审结非法捕捞犯罪案件1187件,2216名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
在司法实践中,重庆还探索出一系列创新机制。
涪陵区法院对失火烧毁林木的当事人判处缓刑,同时要求其参与巡山管护工作,这种"劳务代偿"方式让违法者在弥补过失中接受教育。
司法行政部门则充分发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作用,为案件办理和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织密了生态保护网络。
重庆与周边省市建立联动机制,在信息共享、案件协查、联合执法等方面深化合作,形成了流域治理的整体合力。
十年坚守换来丰硕成果。
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9年保持在二类标准,鱼类种类较禁捕前增加52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6年稳定在325天以上,森林覆盖率从45%跃升至55%以上。
这些数据背后,是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改善,也是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变。
更为可贵的是,严格的生态保护并未阻碍经济发展,反而催生了新的增长动能。
绿色产业蓬勃兴起,生态旅游方兴未艾,清洁能源加快布局,重庆正在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径。
长江的变迁映照着发展理念的升华。
从“索取”到“反哺”,重庆以法治重笔绘就的生态画卷证明:守护绿水青山,不仅需要铁腕治理的决心,更呼唤制度创新的智慧。
站在新的十年起点,这条母亲河的澎湃律动,正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