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生态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空白;国家公园汇聚了最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最独特的自然景观、最精华的自然遗产和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承担着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职责。这部法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国家公园事业从探索实践阶段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国家公园不是"围起来就算保护",更不是"开发一下就能致富",其核心在于以最严格制度守护最珍贵的自然资产,以科学治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国家公园法的施行,将把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的规则体系。面向未来,唯有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全民共享,才能让国家公园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实支点,把生态优势更稳定、更长久地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