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作为新兴商业业态,在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课题。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1月16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出台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为直播电商食品安全"划红线、立规矩",标志着我国对这一领域的监管进入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当前,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平台责任边界不清、管理措施不力。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一些平台以"主播信口开河、平台束手无策"和"人盯人做不到、靠机器管不住"等理由,试图推卸甚至逃避自身的食品安全责任。
这种现象的出现,既反映了平台对监管要求认识不足,也暴露了直播电商领域监管制度的空白。
平台作为直播电商活动的重要载体和组织者,理应成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而非旁观者。
为此,新规从四个方面对平台提出了明确的刚性要求。
首先是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
平台需要对直播间运营者的主体资质、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档案并每六个月更新一次,确保直播间经营者的合法性。
对于首次开展食品直播的营销人员,平台必须核验身份信息并组织食品安全培训,这一规定旨在杜绝"无资质直播""无培训上岗"现象,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
其次是创新风险管控体系。
新规要求平台结合食品类别、交易规模和风险状况,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直播间运营者资质、禁售食品排查、直播行为规范等作为重点管控内容。
平台需要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通过技术监测和实时巡查等方式主动识别风险,即时推送风险提示。
这一创新举措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转变。
第三是健全内部管理架构。
新规强调平台必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平台交易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
平台主要负责人每月需要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调度会,确保风险问题及时解决。
这一要求将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平台的常规治理体系,强化了管理的制度性和连续性。
第四是强化违法处置力度。
新规要求平台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后,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同时根据违法情节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平台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必须及时落实相应的管控要求,坚决杜绝"以罚代管""放任不管"的现象。
这一规定明确了平台的处置责任,形成了对违法行为的有效制约。
食品安全无小事,直播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更需严守质量底线。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新规的出台,既是对平台责任的明确,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唯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