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以联合对伊朗军事行动未遵循法律框架

1973年,美国通过了《战争权力决议》,明确规定总统只有在国会宣战、获得法定授权或国家遭遇攻击时才能发动战争。然而,在这次的美以联合对伊朗的军事行动中,特朗普政府并未遵循这一法律框架。当地时间3月1日,美国官员在国会的闭门简报中承认,没有任何情报显示伊朗计划对美军发动先发制人的攻击。美国《政客》新闻网报道指出,特朗普政府发动这次行动的理由是“消除迫在眉睫的威胁”,但却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伊朗发展洲际弹道导弹还需要多年时间,这是美国情报界的评估结果。2月26日,美国与伊朗的第三轮间接谈判虽然没有达成协议,但双方都对这次谈判给予了积极评价,并计划在维也纳继续进行技术讨论。然而仅仅两天后,美以两国突然对伊朗发动了大规模袭击。这种行为被前美国政府中东事务官员迈克尔·辛格批评为“边飞行边造飞机”。 尽管特朗普宣称这次军事行动是“短期行动”,并表示它将“很快”结束,但综合多方信息和专家分析可以看出,这次行动的法律依据、决策动机以及长远影响都引起了美国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质疑。法律基石缺失:一场“无法可依”的战争。根据美国《政客》新闻网报道,美国宪法规定宣战权属于国会,但这次军事行动并未获得国会明确授权。特朗普政府引用了一些数十年前的案例来证明他们的行为是正当的,但这些案例与“迫在眉睫”的法律定义相去甚远。 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显示,美国政府内部、国会以及独立专家对伊朗的评估与官方宣称的“紧急威胁”存在明显差距。很多人认为这是一次没有理由且非法的军事行为。Mondoweiss文章指出这次军事行动在美国国内遭遇跨越党派的强烈反对。最新民调显示,多数美国公众不赞成对伊朗动武,两党议员都对行动的合法性、高昂成本以及可能带来的美军持续伤亡表示严重担忧。 很多人认为这次行动把中东地区拖入了暴力升级的漩涡中,导致数百名无辜平民丧生。美国智库“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分析认为这场战争每天的花费约为8.9亿美元。《福布斯》杂志指出这次军事行动引发全球不确定性,然而随着美军武器库存迅速消耗与之签约的军工企业成为这场冲突最直接受益方。 这次袭击违反了《联合国宪章》中禁止使用武力侵犯他国主权的基本原则。古特雷斯已经谴责了这次袭击行为。美媒评论称这场被特朗普总统称为我们“输不起”的战争正迅速演变成一场“打不起”的战争。中国日报网3月11日电2月28日美国和以色列联合对伊朗发动军事打击。《华尔街日报》报道截图分析指出此次行动触碰了多条法律红线无论是美国国内法还是国际法都没有依据来支持这次行为。 这次行动已经给中东地区乃至全球和平与稳定带来了连锁反应并持续影响着这一区域以及整个世界的安全形势。华尔街媒体和Politico媒体都报道了这次事件并对其产生了极大关注和分析解读给这次事件赋予了更多复杂内涵和深刻背景意义和后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