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通报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进展:平等保护、清欠纠错,护航企业发展

问题——企业发展环境中,涉企纠纷高发与经营预期波动交织;当前,部分企业仍面临账款回收难、合同履约链条不顺畅、行政执法不规范、个别案件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执行措施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等现实痛点。一些地方还存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现象,影响公平竞争秩序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上述问题若处理不当,容易抬升制度性交易成本,削弱企业投资信心与创新动力。 原因——从经济运行特点与治理环节看,既有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订单波动、资金紧张,也有规则执行不一致、执法司法尺度不统一等因素。部分大型主体在交易中占据强势地位,可能通过合同条款设置、结算周期延长等方式挤压中小企业现金流;个别行政执法存在“重处罚、轻规范”的倾向,甚至出现逐利性执法、过罚不当等问题;在司法环节,若刑民界限把握不严、程序监督不够,会使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承受不必要的司法风险。为此,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作出部署,成为本轮专项治理的重要背景和制度牵引。 影响——专项行动聚焦“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以更有力度的平等保护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最高法介绍,各级法院在破解涉企难题上取得阶段性成果:围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全国法院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金额311.42亿元;在合同履约领域,严格落实“背靠背”条款涉及的司法解释,直接适用审结案件709件,帮助中小企业回款19亿元,针对性遏制部分大企业凭借优势地位转嫁风险、拖延支付的行为。围绕市场秩序,各级法院依法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纠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行业壁垒等问题,通过审理典型案件明确行为边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资源配置与企业纾困,推动执行与破产制度衔接,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实现企业拯救与出清并举,累计助力1481家企业重获新生,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促进要素向更有效率、更具成长性的领域流动。 对策——以严格公正司法为主线,突出纠偏与治理并重,形成全链条、可持续的制度供给。 一是完善规则供给,提升裁判指引的可预期性。最高法制定发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指导意见,细化裁判规则并发布典型案例,推动涉民营企业案件审理在尺度上更统一、在程序上更规范、在结果上更可预期。 二是强化监督纠错,坚决防止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边界,对69件涉企案件明确不应作为犯罪处理;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以制度化纠偏减少企业“被刑事化”的经营风险。 三是加大行政合法性审查力度,推动涉企执法回归法治轨道。依法纠治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促进行政权力在法定权限和程序内运行。 四是降低解纷成本、减少经营扰动,提升司法服务质效。通过多元解纷、先行调解等机制化解涉企纠纷177.62万件;对12.06万家涉案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涉及执行标的3604亿元,尽量降低强制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依法依规完成266.96万人次信用恢复,帮助相关主体修复信用、回归市场。 五是刀刃向内抓作风、抓流程,从立案到执行全程治理突出问题。围绕违规不立案、民事案件“争管辖”“推管辖”等现象加强整治;推动审结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涉企案件226件;全年执结涉企执行案件366.5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2300亿元,以可量化的执行成效增强企业获得感。 前景——随着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涉企执法司法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有望深入提升。可以预期,在更统一的裁判规则、更严格的监督纠错、更精细的执行方式支撑下,企业对产权保护、合同履约、信用修复和公平竞争的制度预期将更稳定,市场主体活力与社会预期改善将形成正向循环。最高法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各级法院运用审判职能,以严格公正司法助推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不断提升涉企司法保护水平,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更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国司法系统通过深化改革,正在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当法治成为市场运行的核心准则时,其带来的制度效益将远超个案救济,这既是现代经济治理的重要标志,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