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56岁的老薛,之前在周王庙荆山村种地,平时挺老实的,可就是因为小时候听老辈人说地下埋着石马,心里头痒痒。去年8月24日还有26日,他就琢磨着雇了挖掘机和拖拉机,连干了两天,硬是把两尊石马给挖出来了,连夜拉到自家祖坟旁边藏了起来。结果一个月后被警察查到了。 他后来去派出所自首,站在海宁法院被告席上的时候特后悔,“我不该一时贪念起”。 薛某偷的这两件宝贝是南宋到明代的文物。浙江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给它们估了价,值人民币6万元。 公诉人说他犯罪了,结伙偷东西,数额还不小。法官觉得他主动投案也讲了实话,符合自首的条件。 最后法院判他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还得交35000元罚金。薛某当场没上诉。 这次案子宣判后很多人都叹气。法官说文物红线碰不得,就算自首也改不了触犯法律的事实。给他缓刑是为了让大家吸取教训,别因为一时贪心毁了自己后半生的自由和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