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2025年度司法成效显著 结案时间缩短、涉外案件增长、海洋权益保护有力

问题:海事纠纷类型更加多样,跨境因素叠加,是当前海事司法面临的突出特点。一方面,航运市场波动、产业链延伸带动船舶建造、港航作业、联运物流等纠纷持续增多;另一方面,涉外交易结构复杂,部分案件中出现以合同条款安排为由否认我国法院管辖的抗辩。同时,重大海洋工程和绿色能源项目集中推进,对司法服务保障的专业性与时效性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南京海事法院涉及的成效的取得,关键于紧扣海洋强国战略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需求,持续推进审判理念、机制和能力建设。2025年,该院在依法受理与我国具有适当联系且我国享有管辖权的涉外海事纠纷基础上,加强涉外规则适用与证据审查,全年受理涉外案件482件,涉及74个国家和地区。对部分外国当事人以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等理由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依法审查并作出处理,体现对我国司法管辖权的依法维护。同时,该院审结全国首例反外国制裁侵权诉讼案,推动司法救济功能发挥,为依法反制不当域外措施提供裁判参考。 影响:审判质效提升与司法权威增强,为稳定航运市场预期、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数据显示,南京海事法院2025年结案数和结案率更提升,上诉率同比下降2.66个百分点,长期未结案件数同比减少62.5%,平均结案时间同比缩短5.86天。执行层面,全年执结各类海事案件1202件,执行到位2.38亿元,扣押船舶268艘,强化胜诉权益兑现;联合长三角地区海事法院开展船舶司法拍卖,27艘船舶全部成交,溢价率达53%,以市场化方式提升资产处置效率。民生保障上,审理船员劳务合同纠纷342件,为船员追回欠薪4670万元,回应海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现实需求。生态环境司法方面,依法审结全省首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为海洋生态修复与损害救济提供更清晰的程序路径。 对策:面向海洋经济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南京海事法院以“精准服务、规范裁判、协同治理”为着力点,推动一批制度举措和典型案件落地见效。该院制定《更加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海洋强省建设的若干措施》,围绕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等明确司法服务重点。在涉“AHTS”高技术特种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中,探索在建船舶“查封不停工”、引入合作方垫付等做法,在依法控制风险的同时兼顾企业持续经营,帮助困境民营船企稳住生产、承接订单,体现司法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持作用。围绕重大工程建设保障,法院妥善审理涉及亚洲最大风电集群建设纠纷,审结涉“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系列案件15起,为全国最大海上光伏项目开工建设提供法治支撑。针对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需求,依法审理涉公铁水联运、江海河联运等纠纷案件670件,港口作业、航道疏浚等纠纷161件,涉长江、大运河等通海水域内河航运纠纷395件,并高效化解涉长江岸线整治纠纷12起,助推通道经济与水运体系提质增效。 前景:随着全球航运格局调整、绿色低碳转型加速以及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进,涉外海事纠纷与新型海洋产业相关争议预计仍将保持一定规模。下一步,提升国际海事争端解决能力、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民生权益保障,将成为海事司法的重要发力方向。从南京海事法院的实践看,通过加强专业化审判能力建设、深化区域协同与“水上”一站式解纷机制、提升执行兑现效率,有助于进一步巩固我国在国际海事争端解决领域的制度供给与规则影响力,推动形成更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南京海事法院2025年的实践表明,将司法创新与国家战略需求紧密衔接,是提升涉外法治能力的重要路径。面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带来的新形势,海事司法仍将面对更多挑战与机遇。法院需持续强化专业化建设,完善规则供给与解纷机制,为全球海事治理提供更多可借鉴的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