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化药监改革服务双向发力 探索安全发展并重新路径

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山东省率先探索出一条监管效能与产业活力协同提升的新路径。

1月16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标志着该省医药治理体系进入新阶段。

当前医药行业面临监管标准提升与创新需求激增的双重挑战。

一方面,跨国合作对质量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创新药械研发亟需突破审批效率瓶颈。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涛在政策吹风会上指出,破解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构建"寓监管于服务"的新型治理模式。

在安全监管领域,山东建立起具有示范意义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

通过党内文件确立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机制,将新华制药等企业打造为国际质量标杆,其与德国默克达成的40亿元合作项目,验证了"质量为本"战略的实效性。

创新的季度风险会商制度和"清源"专项行动,推动药品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审评审批改革成为激发产业活力的突破口。

该省成功争取国家药监局京津冀分中心服务辐射,建立覆盖济南、烟台、菏泽的省级审评核查网络,实现6000余项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超50%。

值得关注的是,通过"春雨行动"等专项服务,山东创造出角膜保存液27个工作日获批的审评速度纪录,优化补充申请程序改革更使审评效率提升70%。

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的构建凸显政策创新。

从"百名专家进百企"的精准帮扶,到研发注册生产全链条的"三零"服务模式,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十四五"期间年均30%的新药上市增速,印证了"监管严、服务优"双轮驱动模式的实践价值。

医药监管的目标不止于“管得住”,更在于“管得好、服务到位”。

以制度供给提升治理效能,以专业服务激发创新动力,才能让更多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产品更快走向临床、惠及患者。

把安全底线守得更牢、把创新通道拓得更宽、把企业预期稳得更实,正是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