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年来,虚拟货币有关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起伏波动,“挖矿”作为关键环节,具有高耗能、隐蔽性强、跨区域流动等特点,容易与非法集资、洗钱、电信网络诈骗等风险交织叠加。一些地区的“挖矿”项目通过“变相用电”“伪装数据中心”“分散式部署”等方式规避监管,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对能源安全、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此次八部门发布通知,再次将“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置于重点,发出治理常态化、处置系统化的明确信号。 原因:从经济与治理逻辑看,“挖矿”难以形成实体经济增量价值,主要依靠大量电力消耗换取虚拟收益,可能挤占本应服务制造业、民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能源与算力资源。同时,虚拟货币交易与资金流转具有匿名性、跨境性特征,资金链条复杂,增加监管识别与风险处置难度。一旦与高杠杆投机、非法融资相结合,容易引发群体性损失并向金融体系外溢。在“双碳”目标背景下,高能耗活动的治理更为紧迫,也推动各地以更严格标准压实节能降碳和产业结构优化责任。 影响:从宏观层面看,持续整治有助于减少高耗能、低产出活动对能源电力系统的挤压,促进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领域流动;从风险层面看,有利于切断部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资金通道,降低金融风险与社会风险叠加的可能;从产业层面看,通过与产业政策目录衔接,强化对“矿机”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的约束,可压缩灰色产业链滋生空间,推动相关企业回归合规经营,更多聚焦实体应用与合法业务。对地方而言,整治将深入倒逼用电管理、项目审核、园区管理和数据中心合规运营等环节提升精细化水平。 对策:通知明确分工与路径,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严格管控、持续推进整治,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整治工作负总责。该安排突出“部门协同+属地落实”的治理框架,既保证政策口径一致,也压实地方在排查关停、执法处置和日常监管中的主体责任。措施层面,要求各地依据既有整治文件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同时明确禁止“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从供给端压缩相关活动空间。下一步,落地执行仍需强化电力、通信、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完善对异常用电、场地租赁、设备流通和资金往来的穿透式识别;对以“算力租赁”“云服务”等名义变相从事“挖矿”的行为,应健全标准化认定与动态巡查机制,形成发现、处置、复核的闭环管理。 前景:可以预期,随着政策持续推进和治理体系完善,虚拟货币“挖矿”将面临更高合规成本和更小生存空间,治理方式也将从阶段性集中整治转向常态化监管。同时,整治并非简单“ 一刀切”,更核心的目标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能源安全和产业安全,引导算力资源在合法合规框架下服务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未来,各地在推进关停清退的同时,还需同步做好产业引导与风险提示,加强公众金融风险教育,提升对新型变种行为的识别能力,推动形成依法治理、协同联动、长效管控的制度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既是落实“双碳”目标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必然选择。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的进程中,如何在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之间取得平衡,将持续考验监管能力。未来政策发力点或将更多转向构建兼顾安全与发展的长效治理机制,为国际治理提供可参考的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