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治水十年成效显著:干流连续6年保持二类水质 生态系统稳步向好

十年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蒋火华介绍了相关进展情况。

数据显示,长江经济带Ⅰ-Ⅲ类水质比例由2015年的67%上升到现在的96.5%,上升近30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更是连续6年保持Ⅱ类水质,这标志着长江母亲河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了质的飞跃。

长江流域曾面临严峻的水污染挑战。

十年前,劣Ⅴ类水体广泛存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沿江化工企业污染问题突出,县级城市黑臭水体现象普遍。

这些问题不仅威胁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也制约了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为扭转这一局面,相关部门采取了系统性、全方位的治理措施。

在污染防治方面,组织开展了劣Ⅴ类水体整治、"三磷"排查整治和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等8个专项行动。

目前,劣Ⅴ类水体已基本消除,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解决了2400多个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0%。

同时实施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长江流域总磷浓度较十年前下降超过40%,这一数据充分反映了污染防治工作的显著成效。

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1300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

实施了1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着力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通过扎实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估,基本摸清了水生态"家底",为地方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提供了科学依据。

江豚等旗舰物种数量的增加,充分说明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已见成效。

系统治理是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的重要抓手。

相关部门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推动解决了一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岸线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

划定1.7万余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建立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在长江干流推进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这为跨区域协调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风险防范工作也得到加强。

长江经济带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以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立标基本完成。

通过"一湖一策"推进太湖、巢湖等重点湖泊水华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1800多座尾矿库完成了污染治理。

1280余条重点河流实现了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沿江有关省份全部签订跨省流域联防联控协议,形成了纵横联动的风险防范网络。

展望未来,生态环境部表示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健全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同时稳步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这表明长江生态保护工作将进一步深化,从被动治理向主动保护转变,从单一治理向综合施策转变。

长江生态蝶变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从水质改善到生物种群恢复,这条母亲河正焕发新生,为全球大河流域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将书写更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