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项监督促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坚决遏制趋利性办案,护航统一大市场建设

问题现状 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现的违规异地执法、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等趋利性执法司法现象,已成为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司法机关披露,此类行为多表现为超越法定权限采取强制措施、违规处置涉案财物等。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的涉企行政违法监督案件中,约23%涉及地方保护主义或部门利益驱动。 深层诱因 分析显示,趋利性执法的滋生有多重制度原因叠加。一方面,部分基层司法机关经费保障不足;另一方面,执法考评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容易诱发偏差。同时,个别地区“罚款财政”思维仍未完全扭转;跨区域案件管辖规则存模糊空间,也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可乘之机。更需警惕的是,某些隐蔽的利益输送链条已形成“立案—查扣—处置”的闭环。 复合危害 这类行为带来的损害具有多层影响:微观层面,直接推高企业经营成本。2024年企业法治环境满意度调查显示,“不当执法干扰”在投诉事项中占比达31%;中观层面,扭曲资源配置效率。某省典型案例显示,一起错误查封导致在建项目停滞,造成超亿元损失;宏观层面,则会削弱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环境的信心和评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指出:“每起违法案件都是对法治信仰的一次消解。” 系统治理 针对这个顽疾,国家正推进多维治理:制度设计上,新修订的《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建立“三统一”处置流程;技术支撑上,“政法大数据协同平台”已实现全国范围强制措施电子令状联网核查;监督机制方面,检察机关推行的“一案双查”机制,既查违法行为,也查制度漏洞。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显示,涉企案件平均办理周期较上年缩短11天。 发展前景 随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配套细则陆续出台,治理工作正深入落地。法律专家认为,下一步应重点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体系。值得关注的是,“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试点扩大,有望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新报告预测,到2026年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指数有望提升15个百分点。

祛除趋利性执法司法之弊,既是对自身问题的正视与纠偏,也是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只有以法治思维厘清权力边界——以法治方式完善制度约束——在严肃追责纠错的同时把预防前移,才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可靠的法治保障,让企业和群众在更稳定、公正的法治环境中拥有更强的安全感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