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上海再次以制度创新推动营商环境改革。1月4日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意味着上海在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上迈出重要一步。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高质量发展转型期,市场主体更替加快。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同比增长23%,其中上海地区企业破产重组需求尤为突出。传统破产机制中程序周期长、信息不畅等问题,既影响困境企业救治效率,也影响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 《方案》提出构建“预防-救治-退出”全链条管理体系。预防环节,首次提出破产预警工作机制,依托大数据监测分析企业风险,推动风险处置前移。某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业务负责人表示:“这相当于为企业安装了‘健康监测系统’,可提前3-6个月识别经营风险。” 在程序优化上,方案聚焦打通“信息孤岛”。通过建设统一的破产信息查询系统,推动工商、税务、司法等12个部门数据互通,预计可将平均办案周期缩短40%。同时明确跨境破产协作机制,采用“主要利益中心”认定标准,为涉及跨国业务的企业提供制度支撑。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职业闭店人”等新型逃废债行为,方案提出多项监管举措。既建立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也创新设置企业注销“冷静期”,并对教培、健身等特定行业实施重点核查。有关措施将恶意逃债纳入信用惩戒体系,更好保护债权人权益。 从国际视角看,方案的推出具有现实针对性。随着RCEP等区域协定深入实施,我国企业跨境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华东政法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专家指出:“上海方案对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境破产示范法》,将提升我国在国际破产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
破产制度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法律制度、行政管理、市场机制与社会共识的协同。此次上海发布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将破产制度建设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说明了对市场规律的尊重以及对企业全生命周期治理的重视。通过对预防、挽救、退出环节的整体优化,既有助于困境企业提升重整效率,也能促进资源向更有效率的主体流动,推动市场优胜劣汰更顺畅地实现。兼顾支持发展与畅通退出的制度安排,将深入提升上海营商环境的国际竞争力,并为全国对应的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