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阅读事业发展迎来新的机遇;经过二十年的探索实践,我国阅读推广工作已从社会倡议逐步发展为国家战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全民阅读工作正式纳入法治轨道,为构建覆盖更广、运行更有效的阅读促进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条例的制定直面当前全民阅读工作的突出问题。根据第二十二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数据,2024年我国成年国民图书阅读率为59.9%,总体保持稳定,但城乡阅读资源分布不均、特殊群体阅读保障不足等问题仍较突出。条例明确提出加大对农村地区、革命老区等地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的支持力度,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阅读需求作出专门规定,推动阅读资源与阅读权益更均衡地覆盖。 数字化时代为全民阅读带来新变化。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阅读方式正在重塑。调查显示,数字化阅读方式接触率已达80.6%,明显高于传统图书阅读率。有声书、电子书、互动读物等新业态不断出现,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条例顺应该趋势,提出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融合,推动优质数字内容供给,鼓励新技术、新载体、新设施在阅读推广中的开发与应用,既强调纸质阅读的价值,也肯定新型阅读方式的作用。 优质内容供给是全民阅读的基础。出版业作为系统化的知识生产与传播载体,在全民阅读中作用关键。今年1月举行的北京图书订货会展出图书40万余种,吸引超10万人次观众参观,展现了出版业的活力,也反映出数字化转型正在加快:基于新技术的出版理念与运行方式不断更新,面向读者的内容形态更加多元。条例围绕提升优质阅读内容供给、加大全民阅读推广力度、提高阅读服务质量等作出规定,为出版业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指引。 公共阅读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近年来,各地优化阅读服务设施,打造多样化阅读空间。山东济南自2018年启动泉城书房建设工程,突破传统图书馆的空间边界,将小型公共图书馆布局到社区、公园、商业区等便民点位,让阅读更易触达。济南市计划到2030年,泉城书房数量达到100家。浙江衢州常山县的窑书房由废弃石灰矿坑改造而成,通过定期开展读书分享活动,让阅读在乡村持续生长。福建、浙江等地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南孔书屋等设施,推动形成城乡衔接的阅读网络。条例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公共阅读空间、创新阅读服务模式,为探索“阅读+”融合发展、培育新型文化空间提供政策依据和法律支撑。 制度设计为全民阅读提供更稳定的保障。条例规定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为各地组织阅读推广提供统一时间节点和更清晰的组织框架。以法律形式固定这一安排,有助于提升活动的连续性与社会参与度,推动全民阅读常态化开展。
从“开卷有益”的文化传统到“书香中国”的现实推进,全民阅读立法既是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回应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制度安排。随着条例落地实施,一个更便捷、更普惠、更可持续的阅读生态有望加快形成,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持久的文化支撑。未来,“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阅读新图景,也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不断铺展。 (全文共计12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