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出台新政培育养老服务主体 银发经济迎来高质量发展新机遇

问题: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需求从“有无”向“优劣”升级。

现实中,一方面,助餐、照护、康复、适老化改造等服务供给仍存在结构性短板,地区发展不平衡、专业人才不足、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较为突出;另一方面,少数市场主体打着“健康讲座”“免费旅游”等旗号夸大功效、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冲动消费,甚至与非法集资、诈骗等风险相互交织,损害老年群体权益,也扰乱行业秩序、挤压合规企业生存空间。

原因:银发经济兼具民生属性与产业属性,既要兜牢基本保障,又要激发市场活力,治理难点在于需求端分散且差异化明显、供给端专业化和规模化不足。

与此同时,老年人信息获取渠道相对单一、风险识别能力参差不齐,给不法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监管层面,部分地方在执法尺度、检查频次、部门协同等方面仍需进一步规范,既要防止监管缺位,也要避免对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干扰。

影响:从积极面看,各地探索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比如,天津围绕“老人吃得起、企业能盈利、服务可持续”,推动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市场化运营,目前已开设老人家食堂1852家,累计服务全人群2200万人次;浙江争取国家“两新”等资金支持,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累计超过20万户,并在银发经济产业园、银发街区等方面探索“四区联动”的发展路径;广东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民生实事,持续提升居家养老安全性与便利性。

这些实践表明,完善政策供给、培育经营主体、打造应用场景,能够有效带动服务消费扩容升级。

与此同时,若任由“欺老虐老”违法违规行为蔓延,不仅会直接造成老年人财产损失与身心伤害,还会加剧社会信任成本、抬高合规企业经营风险,进而影响行业长期发展预期。

对策:针对上述痛点,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若干措施》,核心指向是“激发活力、规范秩序、增强信心”。

在保护老年人权益方面,《若干措施》强调提升老年人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敬老月”、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活动普及防诈骗、防非法集资等知识,增强维权意识;同时加强市场秩序治理,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侵害老年人权益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诱导非理性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持续整治以“免费旅游”“健康讲座”为幌子推销不合理低价游、高价保健品等乱象。

在维护经营主体权益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规范行政监管,推动合理确定行政检查频次、方式和范围,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干扰,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检查、乱执法、乱罚款”;同时强调严肃查处针对企业的不正之风,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

行业治理上,文件提出推动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机构规范经营、完善透明定价机制,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形成良性竞争。

前景:银发经济既关系千家万户福祉,也蕴含扩大内需、带动就业、促进产业升级的巨大空间。

随着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协同更趋有力、适老化产品与服务供给持续优化,养老服务将从“单一供给”走向“多元协同”,从“补短板”迈向“提品质”。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政策要求转化为可落地的标准、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可感知的服务体验:一是加快完善服务标准与质量评价体系,提高护理、康复、助餐等服务的规范化和可及性;二是围绕居家社区养老主阵地,做强适老化改造、智能辅助、上门服务等“最后一公里”;三是以法治化、信用化、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与对合规经营的稳定预期。

可以预见,随着供需两端同向发力,银发经济将更好实现“惠民生”与“促发展”的统一。

养老服务既是饱含温情的民生事业,也是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

八部门联合发文,既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福祉的关切,也反映了对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视。

通过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保护老年人权益、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我们正在构建一个更加规范、更加健康、更加可持续的银发经济发展生态。

随着各地创新实践的不断深化和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我国银发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