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田锦华:以法治思维强化公益保护 推动检察职能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贵州省黔西南州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田锦华对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的实践成果给予高度评价。

作为长期扎根基层的代表,田锦华深刻体会到公益诉讼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他以兴仁市一起历时多年的煤矿污染治理案例为切入点,展现了法治力量在公益保护中的实际成效。

问题: 2015年兴仁市某煤矿关停后,遗留的废水收集设施废弃,17万余立方米煤矸石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渗措施,导致矿区、耕地及北盘江水体长期遭受污染。

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治理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

原因: 此类环境问题往往涉及历史遗留责任划分不清、监管职责交叉等复杂因素,单纯依靠行政手段难以彻底解决。

公益诉讼制度的不完善也曾制约治理效率。

影响: 环境污染不仅破坏生态平衡,更直接威胁当地居民健康与农业生产,成为乡村振兴进程中的突出短板。

对策: 兴仁市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精准认定损害事实,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推动矿方担责,最终促成污染治理。

田锦华建议,检察机关应进一步深化与基层组织、人大代表的协作,在生态修复、民生保障等领域拓展公益诉讼覆盖面,提升治理效能。

前景: 随着公益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基层实践的深入,法治力量将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司法支撑。

公共利益保护的难点往往不在“是否看得见问题”,而在“能否用制度把问题解决到底”。

从矿山遗留污染治理的实践可以看到,法治化路径能够穿透责任不清、协调不畅等治理阻力,把群众急难愁盼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可验收的治理成果。

持续做实公益诉讼与基层联动,将有助于让生态修复更有力度、民生保障更有温度,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夯实法治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