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年来,文旅市场持续升温,古城街巷和景区核心区客流密集度上升,水体污染风险增加,违规占用空间、随意刻画涂污、野外用火等不文明行为仍有发生,一些经营活动与资源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也更加突出。风景名胜资源不可再生,一旦受损,修复周期长、成本高,影响的不仅是景观品质,也关系到生态安全和城市形象。 (原因)一方面,部分游客和经营主体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边界、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了解不够,存“图方便”“求短期收益”的侥幸心理;另一上,古城与景区空间交织、人流物流高度集中,日常管理更需要细化规则指引和更广泛的社会协同。新修订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对资源保护、建设管控、污染防治、违法惩戒等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更可操作的制度依据。 (影响)如果对破坏性行为听之任之,湖泊、河流、泉口等水资源可能面临围填、污染或水系形态改变的风险,进而影响区域生态功能;开山采石、非法开荒、乱修坟立碑等活动会破坏地形地貌与植被系统,削弱景区景观完整性;乱扔垃圾、刻画涂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则直接影响游览体验和公共环境卫生。对旅游目的地而言,生态底色一旦受损,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空间都会被压缩。 (对策)3月20日上午,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联合五华、玉洱、魁阁、银苍等社区以及有关企业,在古城区域面向市民和游客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围绕新修订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要点,结合古城保护实际,重点提示:风景名胜区内不得围填、污染湖泊河流等水体,不得改变泉口等自然资源形态;禁止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与地貌的活动;禁止擅自毁损界碑界桩和标志标牌;严禁乱扔垃圾、刻画涂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强调禁火要求,提醒公众杜绝烧荒、野炊及在禁火区域吸烟、生火等行为。活动现场通过讲解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公众把“知法、守法、护景”落实到日常出行与经营中。 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常态化普法基础上,强化日常巡查和问题处置闭环,推动社区网格力量、商户自治、企业自律与行政执法联动,形成“宣传引导在前、规范管理跟进、违法惩戒兜底”的治理机制。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关键在于把制度要求落到具体治理中:既要用清晰规则和稳定预期,划清建设与经营边界,也要通过公众参与和文明旅游培育,让保护成为自觉行动。随着普法更深入、管理更精细、共治更扎实,古城与景区有望在守住生态红线和文化根脉的基础上,继续提升服务质量与游览体验,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当法治意识与对自然的敬畏在苍洱大地扎根,这座千年古城的山水文脉才能历久弥新。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守护,从政府推动到公众参与,大理的探索为风景名胜区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并行的背景下,每一次对规则的遵守,都是留给未来的生态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