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近公布了五年来处理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情况。记者曹雪娇3月2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民法典实施以来民生司法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也在发布会上讲话。他指出,近五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8.6万件,审结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0.3万件。陈宜芳强调了人民法院在推动治理网络营销中的一些问题,例如“货不对版”、“七天无理由退货”受限和未成年人非理性充值等现象。这些措施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好的保障,营造了清朗有序的网络消费生态。此外,陈宜芳还提到了个人信息收集与保护问题。人民法院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坚持合理且必要原则,平衡个人权益保护与促进数据利用、数字经济发展。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和消费信心,人民法院还对虚假诉讼和逃废债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布典型案例表明人民法院明确了查处虚假诉讼和逃废债行为的标准,还针对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转移财产和通过离婚程序转移财产等行为制定了惩治规则。这些举措旨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诚信建设。陈宜芳还提到推动治理“货不对版”、“七天无理由退货”受限等问题。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规制知假买假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知假买假”的人,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他们的惩罚性赔偿请求以惩治制假售假行为,同时也保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在预付式消费方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了退款金额核算、经营者恶意逃债追责等裁判规则来解决预付式消费中的纠纷问题。最高法通过这些措施提振了消费信心并净化了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