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 护航青春路——山东金乡一中举办春季学期法治教育报告会,专题聚焦校园欺凌防治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问题——校园欺凌治理仍需从“认知纠偏”抓起。近年来,言语侮辱、肢体冲突、网络谣言以及孤立排挤等行为部分校园和网络社交场景中不时出现。一些学生和家长对欺凌的危害认识不足,仍把它当作“同学间打闹”“小摩擦”,处理时更倾向于私下解决、尽快平息;也有人误以为未成年人“不会承担后果”,使个别不良行为被纵容、被模仿,风险在沉默中累积。如何把规则意识提前建立起来,让法律底线真正入脑入心,成为校园治理必须面对的课题。 原因——规则教育与风险处置链条存在薄弱环节。一上,青少年处于价值观形成期,情绪管理和冲突解决能力尚不成熟,容易同伴压力、攀比心理、网络围观等影响下做出越界行为。另一上,网络社交工具让欺凌从线下延伸到线上,传播更快、隐蔽性更强,也增加了发现与取证难度。个别学生对法律概念缺乏系统理解,对“违法与不当”“处分与处罚”的边界不清,导致对行为后果判断失准。此外,少数受害者担心报复或被贴标签,往往不愿求助或延迟求助,从而错过最佳干预时机。 影响——欺凌不止于“伤一时”,更可能“毁一生”。校园欺凌不仅直接损害受害者身心健康,也会破坏班级与校园的信任氛围,影响教学秩序与育人质量。更需警惕的是,欺凌一旦升级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可能触及治安管理处罚乃至刑事追责,给施暴者本人及家庭带来长期影响。对社会而言,校园欺凌治理水平关乎未成年人保护成效与公共安全预期,需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守住底线。 对策——以法治教育为牵引,打通“预防—发现—处置—修复”闭环。金乡一中此次“法治第一课”强调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围绕欺凌的识别、法律定性、责任承担与维权路径进行讲解。受邀法律人士结合涉及的法律规定与案例指出,殴打、侮辱、恐吓、强索财物、恶意传播隐私、网络辱骂造谣等行为,都可能构成欺凌或相关违法行为,绝非简单的同学矛盾;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依法介入。讲座同时明确,年龄不是逃避责任的“挡箭牌”,对达到相应年龄且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形成“越界必担责”的清晰预期。 在操作层面,报告会向学生强调三条底线:一是坚决不做施暴者,不用“玩笑”“起哄”为侵害行为找借口;二是不做旁观者和附和者,发现苗头及时报告、及时劝阻;三是受害者要学会留存证据、及时求助,必要时通过报警、向学校和家长反映等方式依法维权。活动结束后,法律人士与学生现场互动答疑,围绕“网络群聊侮辱造谣如何认定”“遇到威胁恐吓怎么办”“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等具体情境逐一说明,帮助学生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可用的“应对方法”。 前景——常态化法治教育将成为校园治理的基础工程。业内观点认为,防治校园欺凌不能止于一次讲座,关键在于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管理与课程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的长效机制。下一步,学校应持续完善校园欺凌预警与报告制度,畅通匿名反映渠道,强化班主任、心理教师与法治副校长等力量联动,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修复;同时加强网络素养与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自我调适与冲突解决能力。通过制度约束与教育引导并行,推动形成可执行、可监督的校园安全治理体系。

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成长的必修课,也是建设安全校园的重要支撑;金乡一中的实践表明,把法律知识与真实案例结合起来,才能让抽象的法条变得可理解、可遵循。在全社会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的当下,这类法治教育活动不仅提升了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也为预防校园欺凌提供了可参考的路径。让法治真正护航青春成长,仍需要学校、家庭与社会共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