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持续推进和城市更新提速,拆除、改造、建设活动密集,建筑垃圾增量明显、流向复杂,已成为部分城市环境治理的突出矛盾之一。
若管理不到位,易引发偷排偷倒、道路扬尘污染、水体与土壤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公共安全隐患和治理成本外溢。
近期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框架下,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推动治理从“集中整治”向“长效治理”转变。
问题层面看,建筑垃圾治理的难点集中在“量大、链长、跨域”。
一方面,产生环节分散在房建、市政、拆除、装修等多种工程场景,源头分类不到位会直接抬高后端分拣、运输和处置成本;另一方面,运输环节具有流动性强、隐蔽性高特点,个别地区仍存在无证运输、绕行逃避监管、夜间倾倒等行为;再加上跨省跨市流动增多,一地严管与另一地处置能力不足之间容易形成“监管洼地”,导致违法成本低、治理压力向局部区域聚集。
原因分析上,建筑垃圾问题既是发展阶段的“增量挑战”,也与治理体系建设不均衡相关。
近年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管网改造等项目密集实施,拆除与改造带来的垃圾成分更复杂、处置更难。
同时,一些地区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不足、临时贮存场所不完善,造成“无处可去”的现实约束;部分工程项目在造价管理中对建筑垃圾治理费用考虑不足,容易诱发压低合规处置投入、将成本转嫁为环境风险。
再者,跨区域运输监管若缺乏统一标准与协同机制,单靠属地执法难以覆盖完整链条,信息不对称也给违法行为留下空间。
影响方面,建筑垃圾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城市环境品质、公共安全与绿色发展水平。
规范管理可有效减少道路抛洒和扬尘污染,降低河道淤堵和地质灾害风险;资源化利用能力提升,有助于形成再生骨料、再生砖等产业链,推动建筑业从“高消耗、高排放”向“循环利用、节约集约”转型。
反之,一旦放任偷倒乱堆,不仅影响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还会拉高公共治理成本,形成“末端买单”的被动局面。
针对上述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2024年以来在有关部门配合下组织开展两轮专项整治,各地按照“建制度、堵漏洞、强监管、严处理”总体要求推进治理,强化部门协作,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值得关注的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重点区域已建立跨省或跨市联防联治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跨区域监管合力。
集中整治后,多地私拉乱倒、无序堆放多发频发势头得到遏制,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水平有所提升。
对策方面,下一阶段治理重点更加突出“前端约束+过程可追溯+末端有承载”。
首先在源头管理上,推广绿色施工与分类处理,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推动“该花的钱必须花、合规处置有预算保障”。
这一安排有助于把治理责任前移,促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中同步考虑减量与分类,减少后端压力。
其次在运输监管上,将完善运输车辆、船舶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及安全配置等技术要求,强化对路线、时段和倾倒去向的监管,提升违法发现率与取证效率。
再次在末端处置上,加快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并结合实际设置临时贮存设施,补齐“处置能力与产生规模不匹配”的短板,确保建筑垃圾“有处可去、去向可查”。
同时,将推进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城市负总责的工作体系,严格落实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制度,推行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健全多部门联合机制,推动形成闭环治理。
前景判断上,建筑垃圾治理将从运动式整治转向制度化、标准化、数字化监管并重的常态治理。
随着工程造价中明确纳入相关费用、北斗定位等技术手段扩面应用、跨区域联防联治机制深化,违法成本有望进一步抬升,合规处置渠道将更加稳定。
与此同时,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再生产品市场培育仍需同步推进,通过标准体系、产品应用场景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才能让“资源化”从个别项目示范走向规模化应用,持续释放减污降碳与产业升级效益。
建筑垃圾治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
住建部的一系列举措,既体现了从严治理的决心,更体现了系统施策、标本兼治的理念。
通过将垃圾处理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建立跨区域联防机制、推进资源化利用,我国正在构建一套完整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
这不仅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更为循环经济、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实推进,建筑垃圾将不再是城市的"顽疾",而可能成为可循环利用的宝贵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