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岗位“取消”引发解约争议,派遣与用工责任边界成焦点 近年来,劳务派遣在部分行业较为普遍,但“派而不管、用而不护”的情况仍时有出现;本案中,劳动者赵某于2022年5月与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在派遣单位。随后,赵某先后被派至甲公司、乙公司工作:2022年5月至2023年10月在甲公司实际工作,2023年11月至2025年1月在乙公司实际工作。涉及的社保在较长时间内由派遣单位关联公司缴纳。2025年1月,派遣单位向赵某出具《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称乙公司岗位取消,决定解除劳动关系。赵某申请劳动仲裁未获受理后起诉,要求派遣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并主张甲、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要求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防暑降温费等。
这起案件像一面棱镜,既反映出劳动者维权中的现实难点,也说明了司法在平衡劳资权益上的取向。当“灵活用工”逐渐成为常态,促进就业与保障权益如何兼顾,本案给出的答案是:企业经营自主权有边界,“灵活”不等于“随意”。判决所划定的责任边界,也将成为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的重要参照。(全文127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