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云南省纪委监委以“零容忍”态度通报三起党员干部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发出节日期间从严纠治“四风”的明确信号。三起案件均涉及县、镇两级领导干部:文山州富宁县委统战部王某兴、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原党委委员李某、楚雄州南华县住建局原副局长罗某相,因血液酒精含量超标构成危险驾驶罪,分别受到刑事处罚并被“双开”。有关案情已全省警示教育会议上作为反面典型重点剖析。此类顶风违纪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仍存侥幸心理。 从时间节点看,三起案件发生在2025年4月至12月,正值党纪学习教育深化阶段;从人员构成看,涉案者均为掌握公权力的科级干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从违法情节看,三人血液酒精含量均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其中罗某相案发时距“醉驾入刑”实施已逾14年,暴露出纪法意识淡薄。 此类行为带来多上不良影响:在法律层面触碰刑法底线,危害公共安全;在政治层面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群众信任;在管理层面则折射出个别单位日常监督不严。值得关注的是,李某、罗某相被查获后仍继续履职数月才受处分,说明执纪衔接和处置时效仍需提升。 云南省纪委监委表示,将以系统化治理形成持续震慑。此次通报是“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中“固堤行动”的具体举措,依托“四风”问题快查快处机制,落实“一案双查”,推动压实主体责任。2025年以来,全省查处酒驾醉驾问题247起,同比下降18%,但节假日仍是高发时段。纪检监察机关正会同公安部门完善数据共享,对党员干部涉酒违法实行“三个一律”:一律先停职、一律深挖背后违规吃喝问题、一律公开通报。 观察人士认为,随着监督手段升级和跨部门协作机制完善,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管将更精准。但要真正遏制此类问题,仍需综合施策:既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不能违、 不敢违”的震慑,也通过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优化干部考核机制,推动形成“不想违”的长效约束。当前正值各级换届关键期,此次通报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更强警示意义。
节日是检验作风的关键节点,也是纪律意识的“试金石”;酒驾醉驾看似“小事”,实则牵涉法治底线、公共安全和党风政风形象。对党员干部而言,越是节庆团聚、交往密集,越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以通报促警醒、以制度促常治,才能让清正廉洁成为常态,让平安祥和成为节日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