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查处“猪肉冒充羊肉串”案:流动摊贩制假售假获刑并被重罚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的一起食品造假案件引发关注。经查,被告人刘某某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自2023年起通过流动摊位销售假冒羊肉串,持续时间较长、涉案金额较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调查显示,其造假方式较为典型:一是以价格低廉的猪肉为原料,切块腌制后添加羊肉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冒充羊肉;二是采取流动售卖方式规避监管;三是利用部分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持续牟利。办案机关通过调取微信转账记录、追踪原料采购渠道、固定证人证言等手段,最终确认涉案金额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此类案件的发生也反映出多上问题:在市场端,生鲜肉品鉴别存在门槛,普通消费者难以判断真伪;在监管端,流动摊贩“走动式”经营增加执法难度;从违法成本看,在高利润驱动下仍有人选择冒险。,本案中有消费者发现口感异常,但因取证困难最终放弃维权。司法机关对涉及的行为保持严厉打击态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本案被告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体现罪责刑相适应,也传递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的明确信号。从长远看,治理食品造假需要多方发力。监管部门正推进食品溯源体系建设,推动餐饮单位公示原材料信息;行业协会加强诚信经营培训与约束;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建议建立“黑名单”机制,限制违法者再次进入行业。随着食品安全相关要求持续落地,违法犯罪空间有望更收缩。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底线,也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制假售假依法从严惩处——既回应消费者关切——也保护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把监管关口前移、让执法常态化、推动社会共治形成合力,才能让群众吃得更放心,让市场运行更有序、消费环境更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