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敦促欧盟停止歧视中国企业 维护公平竞争与全球供应链稳定

近日,欧盟方面发布相关文件并推动《网络安全法案》修订草案,拟在能源、交通、信息通信服务管理等18个关键行业强化供应商限制,要求成员国在关键基础设施中逐步停用所谓“高风险供应商”的组件和设备。

外界普遍认为,该举措带有明显指向性,可能进一步收紧部分中国企业在欧洲市场参与5G及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2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方对此动向高度关注并表示严重关切,坚决反对欧方对中国企业的歧视性做法以及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泛安全化的倾向。

问题在于,欧方以“高风险”概念为核心,试图通过制度化安排在关键行业限制企业准入,却未能给出充分、透明、可验证的事实依据。

发言人指出,中国企业长期在欧洲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为当地用户提供产品与服务,客观上促进了欧洲电信与数字产业发展。

在此背景下,若以模糊化风险标签替代技术评估和合规审查,容易将产业竞争引向阵营化选择,背离市场规律和法治原则。

从原因看,欧方强化网络安全治理本属各国正当关切,但将安全概念泛化、以非技术性标准作出排除性安排,反映出部分力量把产业政策与地缘政治议题捆绑,试图以“规则”形式固化技术与市场壁垒。

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涉及公共服务与社会运行,政策制定天然敏感;另一方面,全球产业链调整背景下,少数国家在技术、标准与供应链主导权方面竞争加剧,也容易推动相关政策向“预防性排除”倾斜。

中方认为,这类做法不仅难以真正提升安全水平,反而可能制造新的不确定性。

影响层面,首先是对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的冲击。

以非技术性标准强行限制甚至禁止企业准入,会削弱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导致市场资源配置扭曲。

其次是对数字产业供应链安全的反噬效应。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高度依赖跨国分工与长期协作,简单通过行政手段“去某类供应商”,可能造成替代成本上升、建设周期延长、运维复杂度增加,最终由企业和消费者承担额外代价。

再次是对中欧经贸合作氛围的影响。

当前中欧在绿色转型、数字经济、产业升级等领域合作空间广阔,若将经贸问题泛安全化,容易外溢至更广范围的投资与贸易安排,增加双方合作阻力。

对策方面,发言人强调,应在网络安全治理中坚持技术中立原则,反对把保护主义包装成安全措施。

中方主张,网络安全应以事实和技术为依据,遵循国际通行规则,通过透明、可验证、可申诉的评估机制实现风险识别与管理,而非以国别或企业背景作简单归类。

中方敦促欧方切勿泛化安全概念,不要在保护主义道路上越走越远,更不要人为阻碍中欧正常经贸合作。

同时,中方将密切关注欧方相关动向。

如欧方后续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举措,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定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前景判断上,欧洲数字化转型对高质量网络、稳定供应链和多元市场主体有现实需求。

如何在保障安全与保持开放之间取得平衡,将成为欧盟相关立法与执行的关键考验。

若欧方回归技术评估和规则导向,通过公开透明机制管理风险,将有利于维护欧洲自身产业竞争力与创新生态,也有助于稳定中欧经贸合作预期。

反之,若继续以模糊标准扩大限制范围,不仅难以提升系统性安全,反而可能加深市场碎片化,增加全球数字产业链的波动风险。

当今世界正处于深刻变革时期,开放还是保护、合作还是对抗,这是摆在各国面前的重大选择。

中国政府的这一表态,既是对自身企业权益的坚定维护,也是对国际经贸秩序的有力捍卫。

中方希望欧盟能够理性对待中国企业,在技术中立、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共同应对数字时代的挑战。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互利共赢,推动中欧关系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