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事业单位职工长期失联被解聘 人事管理制度执行引关注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郑州市体育中学)通过公开渠道发布解聘公告,明确指出一名职工因长期失联、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单位将依规解除聘用关系。

公告同时引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连续旷工或年度累计旷工达到一定天数时可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该校创办于1956年,为郑州市体育局二级机构,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体育人才培养与基础教育等职责。

问题:人员长期失联影响公共服务稳定运行 事业单位承担教育培养、训练管理、学生安全等公共属性较强的工作,岗位运行需要明确的组织纪律与责任链条。

员工长期失联不仅导致岗位职责无法落实,还可能引发教学训练衔接不畅、管理链条断点、同岗人员额外负担增加等连锁反应。

对于学校等人员密集型单位而言,人员缺位还可能对课程安排、训练计划、学生管理与后勤保障产生现实影响,进而削弱公共服务供给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原因:制度约束与现实管理之间需要形成闭环 从制度层面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旷工情形作出明确边界,既强调对劳动纪律的约束,也为单位依法依规处理提供依据。

此次公告所呈现的核心逻辑,是将“无法履职”的事实与“可解除聘用”的制度条款衔接起来,通过公开告知完成程序性要求。

从管理实践看,“长期失联”往往伴随多种可能情形: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履行请销假手续、岗位调整或沟通不畅等。

无论具体原因如何,关键在于管理链条能否形成证据留存、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闭环机制:一方面要维护单位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也要依法保障当事人应有的程序权利,避免“事实判断”与“程序正当”脱节。

影响:强化岗位纪律预期,也提示合规治理的重要性 对单位而言,依规处理长期不在岗人员,有助于释放岗位资源、维护队伍秩序、提升组织执行力,形成“岗位有人、责任到人”的明确预期。

对其他工作人员而言,公开公告具有一定警示与示范意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不是“软约束”,制度红线清晰,长期旷工等行为将面临明确后果。

同时,此类事件也提醒用人单位在日常人事管理中要更重视规范化、证据化操作,包括考勤管理、请销假审核、联系告知记录、听取申辩与复核机制等。

对公众而言,依法依规处置有助于提升对公共机构治理能力的信任度,推动公共资源使用更透明、更高效。

对策:以程序正义与治理现代化提升人事管理质效 一是完善日常考勤与请销假制度,做到规则明确、执行一致。

对事前请假、事中续假、事后补假等关键节点设置可操作的流程标准,减少灰色地带。

二是建立“失联处置”预案,明确联系渠道、告知方式、时限要求与证据保存规范。

对无法联系人员,依法采取公告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并同步开展岗位风险评估与工作替补安排,避免影响教学训练秩序。

三是强化依法用工意识与人事合规培训,提升基层管理者对条例条款、程序要求的理解与执行能力,推动管理从“经验化”向“规范化”转变。

四是健全心理关怀与困难帮扶机制,对可能存在健康、家庭、突发困难等风险的群体,推动早发现、早沟通、早介入,在严格纪律的同时体现组织温度,减少极端情形对个人和单位造成的双重损失。

前景:制度刚性将与精细治理同步推进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深化与公共服务质量要求提升,人员管理将更加注重“依法依规、流程可追溯、责任可核验”。

公开发布解聘公告,体现出用人单位在程序与透明度方面的实践方向。

未来,信息化考勤、电子化流程留痕、岗位风险预警等手段有望进一步普及,使“能履职、愿履职、善履职”成为队伍建设的基本导向。

在公共服务领域,纪律刚性与治理温度并行,既是保障机构高效运转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公共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路径。

规范的人事管理是事业单位健康运行的基础。

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依法依规处理长期失联职工的决定,既是对制度权威性的维护,也是对公益事业单位责任担当的践行。

这启示我们,事业单位必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通过规范管理激发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活力,进而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