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医生能否拒绝接诊”的讨论,近日因浙江慈溪一则就医投诉再次引发关注。患者称其外院接受牙科治疗后,数日后感觉效果不理想,前往慈溪市人民医院复诊。就诊过程中,医生建议其回原治疗医院继续处理,患者认为这属于拒绝接诊。在其坚持下,医生为其进行了影像检查,并建议携带涉及的资料返回原院。随后,患者要求对涉事医生开展医德医风考核并退还就诊费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回应称,已联系医院调查处理,对当事医生进行批评教育,认为其在医患沟通上存在不足,要求反思整改,并已退回相关费用。
医生拒诊权的规范化,是减少争议、改善医患关系的重要一环。一方面,医生应当充分认识并履行法定救助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正当依据的情况下拒绝患者的诊疗需求;另一上,法律也为医生在特定情形下不予接诊或启动转诊留有空间,这是对医疗专业判断和医学伦理的必要保护。关键在于,医生、患者和医疗机构都应在法律框架内,通过清晰告知、规范流程和有效沟通形成共识,共同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疗服务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