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遂宁市公安局获悉,《遂宁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印发,标志着该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当前,遂宁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全市已举办千人以上大型活动70场,参与群众达152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132%和24%。
这一显著增长背后,是遂宁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引客入遂"发展战略的积极成效,但同时也给城市安全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面对日益增大的安全监管压力,遂宁市主动作为,依据国务院相关条例及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相关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专门管理办法。
该办法将大型群众性活动界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面向公众举办、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1000人以上的活动,涵盖体育赛事、文化艺术活动、商贸交流活动、民俗节庆活动四大类别。
在管理机制上,办法建立了科学的分级许可制度。
对于1000人至5000人规模的活动,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许可审批;5000人以上规模的活动,则由市级公安机关统一许可。
这一分级管理模式既确保了监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又提高了审批效率,为活动举办者提供了明确的申报路径。
办法对申报程序作出详细规定,要求承办者需在活动举办20日前提交合法成立证明、活动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等完整材料。
对于材料不齐的情况,管理部门将实行一次性告知补正或容缺受理,体现了服务型政府的理念。
为确保活动安全,办法明确列出七种不予许可的情形,包括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交通且无法有效管控、与重大活动时间冲突、处于应急响应期间等。
这些禁止性条款为安全管理划定了明确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政府举办的活动采取了差别化管理策略。
政府直接举办的活动虽不实行许可制,但需制定严格的安保方案;政府委托承办的活动则需依法申请许可并履行相应安全责任,确保了管理的全覆盖和无死角。
办法还强调,经许可的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时间、地点、内容或扩大规模,这一规定有效防范了因临时变更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确保了安全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从更深层次看,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体现了地方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与保障公共安全之间寻求平衡的治理智慧。
通过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既为文旅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又为公众安全构筑了坚实屏障。
大型群众性活动既是城市烟火气的重要载体,也是公共安全治理能力的集中检验。
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安全的底线在责任。
把规则立起来、把责任压下去、把风险管到位,才能让更多精彩活动在可控可预期的环境中举办,让群众放心参与、城市安心运行、发展更有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