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签字担保得先看清楚风险,不能只讲感情不讲责任。下次再有朋友求帮忙签字借钱,最好先翻翻法律条

谢某2016年2月因为征信不好,没法从芷江的银行申请到15万贷款,于是找曹某帮忙。老曹看着多年交情,没多考虑就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把钱借给了谢某。谁能想到到了2017年3月,谢某因为生意亏损跑了。银行找担保人要钱,老曹不得不掏出15万元还给银行。他原想等谢某回来把钱要回来,可打电话给谢某也联系不上,家里也没人了。无奈之下,曹某只能把这事告到芷江法院。法院判决谢某必须在十天内把15万元还给曹某。 法官说,虽然老曹是出于情分帮的忙,但担保合同一签就是责任。替人还了钱得赶紧拿结清证明,要是对方跑了还得及时去法院申请保全财产。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帮人签字担保得先看清楚风险,不能只讲感情不讲责任。下次再有朋友求帮忙签字借钱,最好先翻翻法律条文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