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自启动以来,通过以量换价的方式有效降低了药品价格,减轻了患者用药负担。
随着前期集采协议陆续到期,如何确保药品供应的连续性和价格的稳定性成为新课题。
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启动的接续采购工作,正是对这一问题的系统回应。
此次接续采购覆盖范围广泛。
涉及的316种常用药品来自第1至8批国家集采,覆盖抗感染、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26个治疗领域,涵盖了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主要用药。
从具体品种看,既有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等降压药、头孢类抗生素等抗感染药,也有依诺肝素钠注射液等抗凝药,以及富马酸比索洛尔片等心血管用药,充分体现了集采对患者用药需求的全面覆盖。
此次接续采购的组织方式体现了制度创新。
这是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首次开展全国范围的统一接续,由江苏、河南、广东三省医保局联合牵头,形成了更加规范和高效的工作机制。
医疗机构需在3月11日前确认下一阶段中选药品的协议采购量,为3月底的结果落地做准备。
从续约结果看,98%的原中选企业继续中选,这一高比例的延续性保障了患者用药的平稳过渡。
同时,此次接续采购明确要求投标企业生产线近两年无违规记录,从源头把好质量关,体现了在保证价格优势的同时,更加重视药品质量和安全。
采购周期的设定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
接续采购的采购周期将持续至2028年底,相比以往的短期协议,这一较长的周期既让患者能够长期受益于集采价格,也有利于中选企业稳定安排生产和供应,确保药品持续供应不断档。
这种设计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有助于形成医药产业的良性循环。
从"4+7"试点到全国联动态势,国家药品集采制度经过五年探索已步入成熟发展阶段。
此次北京开展的续约工作,既是对前期改革成果的巩固,更为后续高值耗材、中药等领域集采提供了范式参考。
在人口老龄化加剧、慢性病负担加重的现实背景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仍是摆在政策制定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未来医疗供给侧改革,亟需在保障供应、提升质量、促进创新三者间寻求更精准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