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

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的消息在福建宁德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把这份法律的精神落实到了实际案件中,成为了省内首个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法院。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这次在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时,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财产分割问题,还把目光投向了未成年人的未来成长。法院针对雷某未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情况,依法向她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案件中,孩子陈某某从小一直和祖父母一起生活。父亲陈某因为犯罪入狱后,母亲雷某在孩子的陪伴和教育方面显得有些缺乏。蕉城区法院的法官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个问题,没有仅仅就离婚本身作出裁决,而是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法院发现监护人存在不当教育行为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于是,蕉城区法院就给雷某发了个命令,让她去法院接受专业指导。指导内容主要是帮助她认识并学习如何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法官的引导下,雷某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和女儿沟通,了解了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同时,法院还给双方当事人送了《家庭教育告知书》,明确了双方在家庭教育中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要求。告知书强调父母无论分居还是离异,都必须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教育责任。 为了确保效果,法官还联系了孩子的祖父母,说明探望权对儿童情感发展的重要性,并明确他们有义务协助母亲行使探望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家庭变故对孩子心理造成的冲击。蕉城法院这次的做法超出了传统家事审判的范围,把裁判职能延伸到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上。 这次实践标志着我国司法机关正在转变理念,从事后惩处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干预。《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以后,司法权力在引导和规范家庭教育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律不仅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最后盾牌,父母也必须依法带娃、科学育儿。期待这样的创新能够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各方力量协同合作。 蕉城区人民法院发出的这两个文件给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法律不仅是事后补救措施,更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神。通过这次实践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在落实法律方面的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