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强化法治和平台监管 遏制拖欠账款问题

问题——拖欠顽疾难消,“清欠”与“新欠”并存 民营企业是经济增长、创新和就业的重要支柱,而及时支付账款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现金流、经营稳定和市场信心。尽管2025年以来各地清欠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仍存在“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现象,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虚报瞒报数据的情况。此外——企业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账期延长,产业链上下游“连环欠”问题加剧,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更加大。 原因——责任缺位、资金不实与合同不平等 拖欠账款的根源复杂,既有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也有市场交易结构失衡的因素。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审核不严,预算约束不足,导致“资金未落实先开工”,埋下拖欠隐患。在产业链中,大企业凭借强势地位,通过合同条款将资金压力转嫁给中小企业,例如以“收到第三方款项”作为付款条件,迫使中小企业接受不利条款。司法实践也印证了此问题的普遍性——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法院已开始规制此类不公平条款,帮助中小企业追回账款。 影响——挤压现金流、增加成本,威胁产业链稳定 拖欠账款最直接的后果是挤占企业现金流,影响工资发放、采购、研发和市场拓展。对中小企业而言,回款周期延长会推高融资需求和成本,增加经营风险,甚至引发连锁违约。更深层次看,拖欠行为破坏市场信用,削弱投资信心,影响营商环境和产业链稳定性。 对策——系统治理与刚性约束并举 皮剑龙建议,清欠工作应从“突击整治”转向“常态治理”,重点在于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和强化法治: 1. 压实主体责任,源头治理 明确地方政府和核心企业的支付责任,将清欠成效纳入考核体系,对屡拖不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政府项目资金审核,落实“资金到位再开工”,杜绝新增拖欠。 2. 完善工作机制,化解存量欠款 建立全国统一的拖欠账款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无争议欠款限期清偿,有争议欠款分级协调。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和民生工程款项。 3. 拓宽资金渠道,增强支付能力 地方政府可通过预算调剂统筹资金;国有企业应盘活资产优化资金配置,避免“清完再欠”。 4. 严查虚假清欠,建立问责机制 对虚报瞒报行为加强核查和追责,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防止“纸面清零”。 5. 强化法治手段,降低维权成本 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细化付款规则和违约责任。优化涉企欠款案件处理流程,推广在线诉讼服务。对恶意拖欠主体纳入失信惩戒,限制其参与政府项目。 6. 推动协同监管与数字化治理 建立多部门联席机制,加快全国统一支付监管平台建设,实现项目全流程线上监管。支持企业在线投诉,对突出问题专项督办。 前景——制度固化成果,构建诚信市场环境 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清欠工作,治理正从阶段性行动转向制度化安排。未来,法治规则更清晰、监管更严格、信用约束更有力后,拖欠行为的成本将大幅上升,“守约付款”将成为市场常态。这不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更能修复市场信心,提升产业链韧性。 结语 账款拖欠问题考验市场公平与法治化水平。只有以“零容忍”态度根治顽疾,才能真正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这场攻坚战既需政策决心,更考验各级政府的执行智慧。

账款拖欠问题考验市场公平与法治化水平。只有以“零容忍”态度根治顽疾,才能真正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这场攻坚战既需政策决心,更考验各级政府的执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