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的这起典型问题具有明显的代表性。
据通报内容,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0月印发了《东莞市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该方案篇幅达1.2万字,随后要求各镇街据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然而,多个镇街在制定方案时并未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划,而是采取了简单的"上下一般粗"做法,直接照搬照抄市级方案内容。
经检查,这些镇街方案的篇幅均在万字以上,与市级方案的正文重复率超过90%,有的镇街甚至还层层加码,要求所属村社区同步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加重了基层负担。
这一问题并非孤例。
今年11月,湖北省也曾通报钟祥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一份公文与其他城市此前发布文件的文字重复率高达98%。
类似的公文抄袭现象反复出现,说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于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工作中,成为了整治基层减负工作的顽固障碍。
形式主义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源值得深入思考。
一方面,部分基层单位对上级要求的理解不够深入,缺乏创新意识和责任担当,认为照搬上级文件就是贯彻落实;另一方面,一些制定方案的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缺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创新性工作的能力;此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机制还不够健全,对公文质量的审核把关不够严格。
这类现象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
首先,它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基层干部的时间精力,使基层干部不得不应付繁琐的文件制定工作,分散了他们投入到实际工作中的精力。
其次,照搬照抄的方案往往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难以真正指导实际工作的开展,甚至可能与本地实际情况相悖。
再次,这种做法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传递出不负责任的信号,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早在今年8月就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layer减负若干规定》,其中明确强调"配套文件应当直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不得简单照搬照抄上位文件"。
这一规定为防止公文抄袭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近期,一些地方和单位也针对公文抄袭问题开展了专门的学习研讨,但从东莞等地仍然出现的问题来看,贯彻落实的效果还有待加强。
当前,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公文质量评估体系,对重复率过高的文件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文件制定能力和创新意识。
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将整治形式主义工作从突击性检查转变为常规性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文件抄袭现象看似是文字工作的小问题,实则反映出作风建设的大课题。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解决实际问题上。
只有真正做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精准落实,才能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