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日前通过微信服务号发布四则公告,对道外区存在的参保人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问题进行集中处理。
根据公告,该中心对1014名已故参保人的账户进行了核查,发现其家属在参保人去世后仍继续领取养老金,形成待遇重复领取。
从公告披露的数据看,多领金额差异较大。
最高的多领金额为5974.47元,对应待遇享受期为2016年8月至2020年8月,反映出部分案例中待遇领取时间跨度较长。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不少参保人仅多领取一个月的待遇,最低金额仅为65元。
这种差异既反映出待遇领取期限不同,也说明死亡信息核实的时间存在差距。
根据公告要求,相关家属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参保人死亡证明,将多领的养老保险待遇一次性存入其农业银行个人账户,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村镇社保大厅办理退回业务。
这一规定为家属提供了明确的退款途径和充分的办理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明确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对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主动履行退回决定的人员,社保部门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表明有关部门采取了从劝导到强制相结合的措施,确保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
此次待遇清理的背景是社会保险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口流动加快和信息化程度提升,参保人死亡后及时更新信息、停止待遇发放成为社保经办机构的重要工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死亡信息来源渠道不够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够充分等原因,仍然存在已故参保人继续领取待遇的情况。
这不仅造成基金流失,也违反了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
哈尔滨市社保部门此举体现了对基金安全管理的重视。
通过公告形式进行送达,既确保了程序的合法性,也给予了相关人员充分的知情权和救济途径。
同时,大规模集中清理也表明有关部门正在加强信息核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从更深层面看,这次待遇清理反映出社会保险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向。
建立健全参保人生存状态定期核实机制,推进社保、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死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都是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重要措施。
养老金冒领事件既是制度执行层面的监管考题,更是社会诚信建设的试金石。
在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背景下,确保社保基金每一分钱都精准发放,既需要技术手段的迭代升级,更有赖于全民守法意识的普遍提升。
此次哈尔滨的集中整治行动,为全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提供了具有警示意义的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