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里头的那些事儿

今天咱们就来说说工作纪律里头的那些事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3条,专门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定了规矩,里面列出了六种不好的表现,排在第一的就是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这种事儿。要是因为这事儿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或者是让大家的印象特别不好,那直接干这个的人,还有管事儿的人,就得挨处分。轻一点儿的给个警告或者严重警告,重一点的直接撤掉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最严重的甚至开除党籍。 大家也别觉得这事儿离咱们远。有的党员干部就喜欢浮在水面上,光图个名声好听,想着当官不想干活,想出风头不想担担子。他们做事全凭感觉,好的名声和自己的个人利益是绑在一块的。为了往上爬,就只盯着看得见的功劳使劲儿,却不怎么管藏在深处的成绩;为了讨好领导,他们就琢磨着搞那些领导看得见的项目,哪怕群众不满意也没关系,反正领导不注意就行;有些人为了给自己留个好名声、立块碑,就特别爱“做秀”,不想真刀真枪地去做事;有些人为了出风头,把领导讲话、发新闻、上电视这些事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最后工作往往干不下来。 干活也没个实诚劲儿,没那个功夫去解决真问题。那些难以让领导记住的事情不做,没啥影响力的事情也不做。汇报工作或者写年终总结的时候,看上去不漂亮的活儿他们不干。会议一场接着一场开,总结一份接着一份写,奖状一个接着一个发,最后全是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