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汪清县司法局新民司法所真把咱老百姓之间的麻烦事儿给调解得服服帖帖。1月初陈某家里的水管漏了,脏水顺着墙缝流到楼下的李某家,把人家地板和墙面都弄坏了。双方商量了一下,陈某也认了账,给了李某赔偿。结果到了2月中旬,坏运气又来了,陈某家的水管又漏了,把李某的屋又淹了一遍,这日子可怎么过啊。李某这次不答应了,非要陈某把家里彻底修好才算数。可陈某觉得维修费太贵、太难办,死活就只肯赔钱。两边脾气都上来了,谁也不服谁。 后来他们俩就一块跑到新民司法所来告状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没二话,直接去现场把漏水的地方拍个正着,把证据固定下来。为了不让俩人火气上头把事儿闹大,工作人员就分开两边做工作。一边拉着李某慢慢聊,让他想想陈某家里的实际难处;另一边又把陈某叫到一边训话,告诉他作为房主必须管好水管,要是给邻居添麻烦肯定得赔钱。 工作人员这回可是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尺子来量的事儿。他们给双方讲了一通大道理:理儿在谁那边一目了然。经过这么一劝一哄,双方终于把心齐了:算下来修理费一共要1800元,陈某当场就把这笔钱给了李某。这一下双方都没意见了,签了调解协议互相保证以后不再追究。 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漏水纠纷算是彻底搞定了。接下来汪清县司法局肯定还要接着干好这桩大事儿:只要基层有人扯皮吵架,咱们就得赶紧跑过去把矛盾给抹平了。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伙儿心里更踏实、更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