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即将实施:用法治守护古镇特色,解决同质化和空心化问题

2026年3月1日,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这座国际大都市的古镇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不仅填补了上海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法律空白,更为破解长期困扰古镇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提供了制度保障。 上海现有1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以及一批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镇群落,它们是江南文化、海派文化、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包含着城市独特的历史记忆。然而,除朱家角、新场等少数古镇已形成特色外,相当数量的古镇面临发展困境。 上海市住建委涉及的负责人新闻通气会上指出,当前古镇保护存在三大核心问题。一是环境风貌退化明显,保护力度不足。以往保护工作多聚焦单体历史建筑,对河湖水系、古桥、古井、古树等历史环境要素缺乏系统性保护,导致历史肌理与风貌逐渐消失。部分古镇出现空心化现象,闲置建筑缺乏修缮,因缺少专门法律支撑,难以形成有效保护机制。 二是功能定位模糊,业态同质化严重。不少古镇陷入千镇一面的困境,商业化开发流于表面,景区内低端业态扎堆,缺乏对自身历史文化价值的深度挖掘。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宿新宝表示,许多古镇换个名字几乎看不出差别,售卖的纪念品、经营的业态高度雷同,这种同质化不仅降低游客体验,也让古镇失去文化辨识度。 三是运营管理乏力,缺乏内生造血机制。古镇难以通过多元场景开发实现盈利,加之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滞后,更制约发展活力。 针对上述问题,条例构建了管理-保护-利用-保障四位一体的保护体系,推出系列创新举措。 在管理机制层面,条例打通以往管理条块分割、属地层级偏低的障碍,确立市级统筹、区级主责、镇街落实的三级政府责任链条,明确各部门职责,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生态。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古镇保护多由镇街主导,资源调配能力有限,三级协同体系能有效整合资源、压实责任,让古镇保护从单一部门工作变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格局。 在保护方式上,条例实现重大突破。不同于以往零散的点状保护,条例强调全域全要素保护,将保护对象从建筑单体拓展到河湖水系、古桥、古井等历史环境要素,实现从点状保护向系统性保育的转变。条例明确实施分级管控、分类引导、弹性适配的精细化治理,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地带,实行保护责任人制度,细化建设活动、户外设施设置等要求,同时设立弹性通道,对古镇建设实行差异化标准,避免一刀切。 在活态利用上,条例鼓励古镇结合自身文化特色,培育差异化业态,依托非遗资源打造体验项目,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发展文创、科创孵化等新业态,避免过度商业化。宿新宝认为,古镇的出路不应只有旅游,还可以成为集文化传承、业态融合、消费升级于一体的复合空间。他举例说,青浦朱家角周边有华为等产业集群,可探索古镇与产业孵化结合,实现文化与产业协同发展。 在保障机制上,条例从资金投入、技术支撑、人才培养等提供全方位支持,为古镇保护与发展提供坚实后盾。 业内专家认为,条例的施行将推动上海古镇保护进入新阶段。通过建立系统性保护机制,既能留住古桥河道等历史环境要素,又能激发古镇发展活力,实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

在城市更新与文化传承的双重命题下,《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它既是对过往粗放式发展的纠偏,更是面向未来的布局。当法治与文化相互支撑,千镇一面终将让位于各美其美,这是一座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应有的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