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打击检验检测造假 五类严重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资格

当前,检验检测机构是产品质量安全的“把关人”,其结论直接影响企业合规生产、市场准入和公众消费安全;一旦伪造结果、出具虚假证明——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放大安全风险、损害社会信任。针对这个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对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所称“情节严重”作出更清晰、更可操作的界定,为一线执法提供统一依据。 从“问题”看,检验检测造假隐蔽性强、链条长、外溢危害明显。个别机构为争抢客户、压低成本或迎合不当需求,突破底线出具“问题报告”,让不合格产品以“合格身份”进入市场,形成“带病流通”。儿童用品、道路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任何一次失真结论都可能埋下事故隐患,风险不容忽视。 从“原因”分析,造假背后既有逐利驱动,也与行业竞争无序、内部质量控制薄弱、人员管理不严等因素有关。有的机构在能力建设、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各上投入不足,却以低价揽单;个别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缺失,甚至出现指令性篡改数据、替换样品等行为。同时,过去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认定尺度不一,导致案件裁量缺乏稳定预期,也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管合力和震慑效果。 从“影响”看,《意见》以“情节严重”为关键抓手,释放从严监管、零容忍的明确信号:一上,明确五类情形,提升违法成本、增强制度约束;另一方面,与取消检验资格、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跨部门联合惩戒等措施衔接,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治理格局。《意见》明确的五类情形包括:因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两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同类违法;在重点领域出具虚假报告达到一定数量,或在各类检验领域累计出具虚假报告达到一定数量;造成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件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以及其他依法依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对应的规定覆盖“刑事追责”“屡犯再犯”“重点领域高风险”“重大后果”等典型场景,同时也为复杂新型情形预留依法认定空间。 从“对策”角度,下一步关键在于让标准落到执法中,并把压力传导到机构内部治理。一是推动监管部门统一尺度、协同发力,依托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抽查比对、数据核验等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重点领域和高风险产品加强靶向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完善样品管理、原始记录、数据留痕、报告签发等全流程内控机制,防止“人情报告”“付费合格”等现象。三是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公开处罚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倒逼机构依法经营。四是加强从业人员职业伦理和能力建设,完善培训、考核、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技术能力”和“合规能力”同步提升。 从“前景”判断,《意见》的出台有助于更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生态,推动形成公平竞争、以质量取胜的行业环境。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查处力度。数据显示,2025年共查办检验检测领域违法案件4221起,撤销(吊销)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403张。随着判定标准更清晰、惩戒链条更完整、跨部门协同更紧密,违法成本将明显提高,守法合规机构的竞争优势也将进一步凸显。可以预期,重点领域质量安全风险的前端防控能力将随之增强,公众对检验检测结论的信任有望稳步提升。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质量安全的“守门人”,其专业能力和诚信水平对产业链运行至关重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次明确“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既强化了对违法行为的约束——也为合规机构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执法标准更加清晰规范,有助于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产品质量检验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