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位78岁的张阿婆,一直单身,一个人住在没有电梯的五楼。因为有帕金森病,她走不动路了,连门都出不了,全靠住在常州的外甥徐先生家请来的保姆照顾生活。 虽然张阿婆每个月能领到5000元的退休金,但保姆费却要6800元,多出来的部分都得徐先生夫妻俩自己掏腰包。为了让阿婆能过得舒坦些,徐先生打算把老人房子卖掉换成养老费,让保姆陪着住进有电梯的公寓。 因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子不好处置。为了顺利卖房,徐先生想申请做监护人,却被居委会拒绝盖章。他们担心把房产给徐先生后,他可能不管老人了,还怕因为亲戚多以后会有监护权纠纷。 最近居委会的人去跟张阿婆聊了聊。虽然她说话不清楚,但脑子还清楚,点头同意让外甥处置房子。 有律师说,只要情况符合条件,居委会应该开同意书并继续监督,不能因为怕惹麻烦就不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