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娇龙主任的塑像,是新疆干部队伍的一大损失

这事儿说起来还挺感人的。新疆那边最近有网友闹着要给因公殉职的贺娇龙主任立个像,好让大家记着这位好干部。贺娇龙是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心的主任,一直跑在新疆乡村振兴的一线。她没事就往地里跑,搞营销,把本地特产推到了全国,真是把党员的责任扛在了肩上。结果她不幸去世了,大家心里都很难受,好多人在网上提议,想在她以前干活的昭苏县弄个塑像来纪念。 官方媒体后来发文回应了这个事儿。文章里说,大伙儿想立像这是发自内心的敬意,这种情感应该被尊重。不过塑像毕竟是个公共设施,不光是个人的荣誉,还得看它能不能起到正面引导作用,所以不能随便搞。现在昭苏县的部门已经收到了不少电话建议,已经把这事汇报给县里的领导了,接下来还得仔细商量看看咋办。 国家有规定,立这种纪念设施程序特别严格。《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就说过,建这类东西得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绝对不能偷偷在公共场所弄个私人雕像或者建筑。另外那个《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也规定得很细,得看选址合不合理、钱够不够花之类的。 贺娇龙同志这辈子都扎根在边疆,为了帮农民卖货、搞民族团结和振兴乡村操碎了心。她骑马在雪地里卖东西的形象,简直就是新疆干部实干的缩影。大家想纪念她主要是因为她无私奉献。不过纪念方式也不止一种啊,中国共产党一直教育大家要做“人民公仆”,留点事业给大家就行了。 现在大家用的方式五花八门呢。有的机构搞了个给月季花新品种起名字的活动,“娇龙”成了热门选项。这样一来既表达了感情,也符合她生前让大家过上好日子的心愿。 所以怎么平衡大家的情感和制度规定,这确实是个大问题。干部的纪念工作既要让榜样的力量发挥出来,又要依法依规办事。要是以后能摸索出一套既正规又多样的传承机制,那奉献精神才能一直传承下去。 贺娇龙走了是新疆干部队伍的一大损失啊。这次的事儿能引起这么大反响,说明大伙儿心里对这些实干家是真爱戴。大家提意见既是表达感情也是对新时代干部形象有了新期待。相关部门既讲了道理又讲了情理,挺有温度的。 说到底纪念是为了传承精神嘛。以后振兴乡村和民族团结还得靠像贺娇龙这样的耕耘者继续出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