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但随之而来的违法经营和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近日发生武汉的一起案件,再次敲响了安全警钟。 据湖北武汉东新警方通报,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南湖社区有人多次从外地运输烟花爆竹回武汉贩卖。经过排查确认,运送烟花爆竹的是小区居民邱某夫妇。当二人再次驾车前往外地购买烟花爆竹返回小区时,民警当场将其控制。 打开货车后备箱,民警发现了大量烟花爆竹。邱某夫妇辩称这些爆竹是为自家小孩过年购买,但数量之多明显不符合家庭消费需求。随后的家中搜查更是发现了触目惊心的一幕:儿童房内堆放着大量烟花爆竹,暖气片正在工作,孩子的作业本摆放在书桌上。这样的储存环境,无异于在火药桶旁边放置易燃物品。经统计,当天共收缴烟花爆竹151箱。 邱某交代,他们看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好卖的商机,便多次驾驶房车前往孝感购买,然后在家中囤积,伺机在春节期间售卖牟利。这种为了经济利益而置家人和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行为,最终导致两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烟花爆竹违法经营的突出问题。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必须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进行。在微信朋友圈、社交平台发布售卖信息,承诺送货上门或快递发货,均属违法行为。无资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通过快递物流寄递烟花爆竹,同样违反法律规定。 近期,类似的违法案件频频发生。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民警发现住户李某在微信朋友圈招揽销售烟花爆竹,查获"加特林"等爆竹135箱,李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同日,山东寿光的韩某未取得运输许可和从业资格,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圈销售,也被依法拘留。这些案件表明,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已成为春节前的突出问题。 公安部门提醒,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后果严重。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物品及违法所得。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邮寄烟花爆竹或在行李中夹带爆竹的,将被没收物品,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除了经营环节的风险,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同样不容忽视。规范燃放需要注意多个上:燃放前应仔细阅读警示语和说明书,确保摆放平稳;必须在空旷区域进行,远离易燃易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医疗机构、学校、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严禁燃放;未成年人燃放必须由家长陪同,严禁互相投掷或装入容器;若出现哑火等异常情况,切勿立即重新点火,应间隔15分钟后再处理。
这起藏在儿童房的"定时炸弹"被及时清除——既展现了执法部门的作为——也为公众安全敲响警钟。传统年俗与现代安全要求如何平衡考验社会治理智慧。春节团圆之际,唯有人人重视安全才能真正守护万家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