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事业涉及千家万户,既是重要的公共服务,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一些地区殡葬服务中出现的"天价收费""捆绑消费"等乱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国务院此次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置于立法目的之首,正是对这一突出问题的法治回应。
问题根源在于公益属性的法律缺失。
现行《条例》自1997年发布实施以来,在立法目的中并未明文确立殡葬事业的"公益属性"定位。
正因为这一关键属性在法律根源上缺乏刚性约束,导致政府保障责任长期未能全面落实,为市场逐利行为留下了可乘之隙。
一些地方本应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殡仪馆等机构,在实际运营中逐渐演变为营利导向,将普惠的基本服务异化为牟利工具,衍生出价格不透明、强制消费等诸多乱象,最终催生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收费问题。
从“死有所葬”到“逝有所安”,此次修法不仅是对传统礼俗的现代化重构,更是对生态文明理念的深刻践行。
当公益底色与绿色路径在法治框架下深度融合,殡葬这一民生课题终将实现社会效益与生态价值的双重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