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那执法明明搞了什么“人性化”,可看了通报谁不觉得膈应?

你说那执法明明搞了什么“人性化”,可看了通报谁不觉得膈应?就在2025年我去腾冲过年的时候,特意找了朋友去高黎贡山的苗寨,赶上人家杀年猪吃饭呢。一到腊月村里家家户户都杀猪,而且杀完都要请街坊邻居来吃,要是没人来家里的脸往哪搁啊,我们就成了贵客。杀猪那几天大家都忙得脚不沾地,中午这家下午那家跑断腿。我当时就问过用不用检疫检验,人家说根本没人管这事儿。所以说云南有些地方农村杀猪根本不申请检疫。结果今天这则新闻真是让人心里扎得慌。 新闻讲云南文山州砚山县有个48岁的杨某艳,在家把猪杀了拉到村口卖肉,被市场监管局给查了。猪肉还没卖出去呢,就因为涉嫌经营没检疫的肉被查处了。市监局说考虑到她是个小摊贩,第一次犯错配合得也挺好,家属身体也不太好还得治病费钱日子艰难,决定给她减轻处罚。没收了342.8斤猪肉还罚了5000元。 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执法者拿“人性化”三个字把冷冰冰的法规包装成了施舍。通报里那句“鉴于……家庭困难”读着感觉特高高在上。像是执法者站在高处看着在泥坑里挣扎的人一样,大手一挥说:“念你家有个病孩子,本来要罚10万的,现在只罚5000了,还不快磕头谢恩?”这种“恩赐式执法”比单纯罚款更让人恶心。5000元对于城里人可能只是半个月工资,可对于靠卖猪肉给孩子治病的家庭来说,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更可笑的是那些342.8斤猪肉——村民买猪花的钱、费的力气、对美好生活的全部期望——都被“依法没收”了,连同17斤准备留着自家吃的肉也没了。它们都去哪儿了?是不是进了监管局的食堂?通报里反复强调的“未按规定检疫”,在熟人社会里显得特别滑稽。杨某艳在村口卖肉买家都是认识的街坊邻居,猪肉安不安全大家心里都有数。这种买卖本来就是乡土中国最朴素的保障方式。可现代法规一插进来就成了“违法”的铁证。 而且这执法的时机特别奇怪:猪肉还没卖出去呢,就没人受害也没发生交易啊。执法者非得挑在肉刚摆上摊位的时候出手办事儿。本来制止一下就得了嘛,但他们非得讲究个“查处”再“没收”再“罚款”的整套流程走一遍。这说明基层执法里那种只管指标的思维太严重了——好像不把法律条文变成罚没清单就觉得没完成工作似的。 那份通报的措辞看着挺“人性化”的公文味儿特别浓。它用冰冷的笔调把村民的困难写得一清二楚:孩子有心脏病、日子过得紧巴巴、还是头一次犯错的“无知”。把这些东西堂而皇之地写进文书里当作减轻处罚的理由公示出来。这简直是拿村民的苦难当背景板来展示自己的仁慈。 杨某艳为什么非要冒险在村口卖肉呢?还不是因为她既没地方办正规的屠宰证又付不起检疫的钱。如果监管局像通报里那么了解她家情况干嘛不提前给点技术指导或者免费的检疫服务支持呢?拿着法律的刀却对人家的难处视而不见。没收了342.8斤猪肉还开了5000元的罚单还想拿“人性化执法”来遮掩行为。 有网友说得太对了:“真是句句为民、刀刀见血、好话说尽、坏事做绝!”这十六个字把所谓的“温情执法”的假面具给撕烂了。这种“人性化”只不过是凶手在行凶前戴的伪善面具罢了。这过年刚过的时节杨某艳家的餐桌上再也没年猪肉了孩子的药费也没着落了。 那些写“人性化”通报的人估计这会儿正坐在办公室里为自己“从轻处罚”感到高兴呢。这种高兴跟村民的绝望之间的差距就是我们需要小心的:要是法律对人性都没有敬畏感了再完美的程序也只是精致的暴力。 ----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