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多老兵都跑去派出所登记户口,把自己标注成退役身份,你知道为啥吗?其实好处特别实在!比如说去景区玩、看病、坐车,甚至是子女上学政审,都能少跑腿、免开证明。要是家里有60岁的农村老兵,补个优抚补贴也能更快办好。甚至退休核算军龄的时候,标注清楚也能省不少事。荣誉方面也能体现出来,身份受认可,感觉自己更有面子。 不过要想加上去还得符合条件:自己得是退出现役的合法人员;户口还得在本地派出所管着;服役证明材料也得带上;还有就是全国没有统一的强制规定,各地都能申请补录。流程其实挺简单:带上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和优待证(如果有的话),去户籍地派出所跟民警说要补录兵役状况或者备注曾服现役就行。民警核对一下系统跟档案,如果没问题就能打印新的户口页了。各地标注的字样可能不一样,不过大概就是“曾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这一类的字眼。 那为什么在退役的时候派出所不给你主动加上呢?其实核心原因挺简单:户籍主要负责落户这一块活儿,服役信息不归他们管。这事儿是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事儿。全国也没有统一的强制要求要加上这个信息,所以民警一般也不会主动提醒你。窗口那边的人主要是按流程办事儿,你不提他还真不办呢。而且以前的老系统里根本就没有这个字段的位置。所以早年的老户口或者老退役人员普遍都没录这个信息。 要是没标注会有啥后果呢?享受优待的时候肯定要反复找证件、开证明;政审、补贴还有军龄认定这些事儿容易卡壳;总之办事得多跑路、多等待、多盖章。不过不用担心有补救的方法:直接去派出所申请补录就能当场办好;要是退伍证丢了去退役军人事务局开个身份证明也行;民警要是不太熟政策的话你就直接要求更正兵役状况联系户籍室主管就行;要是跨省迁移户口的话必须重新补录一下信息才行。 那这个事儿属不属于必须告知的范围呢?责任怎么算?落户肯定是法定必办的活儿,民警必须给你办好。但服役经历备注不属于强制告知的范围啊属于申请才办的项目。如果因为没标注影响到你的待遇也不属于派出所的责任可以马上补救不影响权益双方友好处理一下就好:个人主动申请窗口协助办理最快10分钟就能搞定啥损失都没有。 咱们跟民警或者事务局的人沟通的时候要和气一点互相配合着保障老兵的权益嘛不抱怨不争执主动说明诉求工作人员都会积极帮你办理的这是最顺畅最高效的方式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