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就业形态与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 我国将完善带薪休假制度并稳岗促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公布了若干重要政策举措,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超龄劳动者保护、带薪休假制度等多个关系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领域,标志着我国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正完善和深化。 当前,我国就业形态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大量劳动者从事网约车、外卖配送、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工作。这类劳动者面临劳动关系界定不清、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为此,我国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更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和企业劳动保护责任,确保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超龄劳动者数量不断增加,他们在就业中面临的困难和风险也在上升。为此,我国将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为该特殊群体提供制度层面的保护。 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制度安排。当前,部分用人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力,劳动者休息权得不到充分保障。我国将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健全涉及的规定,促进用人单位切实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让劳动者能够真正享受休息权利。 在就业促进上,我国将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推出重点行业就业支持举措。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挑战,我国将出台应对人工智能影响促就业文件,提前谋划和应对技术进步可能带来的就业结构调整。同时,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支持,印发相关文件指导青年就业工作。此外,我国将出台统筹城乡就业体系意见,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确保就业这一最大民生得到有效保障。 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创新也取得重要进展。我国将积极稳妥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截至2025年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参保人数已达2510万人,这一新型保障制度正在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提供保护。 从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看,我国社保制度的可持续性不断增强。截至202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76亿人、2.49亿人、3.05亿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316万人、329万人、102万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年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9.1万亿元、总支出8.1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10.2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为制度的长期稳定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另外,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和投资运营能力也在不断加强。截至2025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超过2.98万亿元,通过市场化、专业化投资运营,实现了基金的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可持续性。

劳动者权益保障与社保体系完善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此次政策调整回应了当前就业市场的现实需求,为劳动关系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如何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平衡企业成本,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随着政策落地和试点推广,我国劳动保障体系有望实现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