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风景名胜区近日发布公告,对景区进山管理作出明确规范。这个举措源于现实管理需要。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嵩山每年吸引大量游客。然而,部分游客不按规定线路活动,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既破坏了生态环境,也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特别是冬季森林火灾风险增加,非规范进山行为更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根据公告,景区开放游览线路包括三条主要登山步道:太室山景区入口至峻极峰登山步道、卢崖瀑布景区入口至峻极峰登山步道、少林景区入口至三皇寨景区登山步道,以及景区内现有旅游道路。除此之外的所有进山入林线路均为非游览线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对于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拍摄等特殊活动,可向景区管理机构申请批准。经批准的活动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范围、时间、内容组织开展,活动结束后应向管理机构说明情况。 最具约束力的措施是对违规救援费用的明确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游客若需救援,产生的费用由游客和旅游活动组织者承担。这一规定改变了以往由景区或政府承担救援费用的做法,表明了权责对等的原则,有助于引导游客理性选择游览路线。 对于违规行为,公告规定了分级处理办法。造成火灾、破坏地形地貌等重大损失的,由景区移交有关执法机构依法查处;未造成损失的,游客需补缴景区门票费用,并接受景区治安大队的批评教育;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还强调了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景区各管理机构、经营单位应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驻山单位、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应自觉遵守规定,发现违规进山的应及时向景区服务中心报告。 从管理理念看,这一规范体现了主动管理、科学管理的思路。通过明确规则、强化约束、落实责任,景区管理部门希望引导游客形成文明游览的自觉性,同时保护好这一重要的生态资源。
嵩山景区的管理新规反映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进程;在旅游需求多元化与生态保护刚性约束并存的当下,这道"安全红线"既是对自然遗产的守护,也是对文明旅游的引导。如何平衡探险精神与规则意识,将成为检验国民旅游素养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