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涉外法治研讨会召开 专家热议"引进来"与"走出去"

问题: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迈向更高水平,企业、资本、技术和人员跨境流动更为频繁——“走出去”节奏加快——但海外经营与投资所处的法律环境也更复杂。一方面,国际规则竞争加剧,合规门槛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个别国家滥用制裁、干涉和域外管辖的情况增多,叠加地缘政治不确定性,给企业安全、交易稳定和权益救济带来直接挑战。如何以法治方式统筹开放与安全、发展与风险,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议题。 原因:从外部看,全球治理体系处于深度调整期,国际竞争更呈现规则化、制度化特征,金融、科技、数据、供应链等领域的规则博弈加速,法律工具被高频使用,甚至被工具化,企业不同法域间面临更突出的合规冲突与更高成本。从内部看,我国制度型开放持续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领域对接国际高标准的需求更加迫切;同时,“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法律服务供给仍有结构性短板,跨境争议解决、合规管理、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等能力仍需加强。与会人士认为,涉外法治既是开放条件下的重要支撑,也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关键保障,应推动研究与实践同向发力,制度供给与服务体系同步提升。 影响:法治保障的强弱,直接影响开放型经济的质量与韧性。在对外经贸合作中,规则不清、机制不健全,容易使企业在合同履行、数据跨境、反垄断审查、出口管制诸上面临不确定风险;争议解决渠道不畅或专业力量不足,则可能放大经营损失,进而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反过来,涉外法治体系更完善,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降低跨境交易成本,推动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也将提升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全球治理变革的能力与话语权,为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 对策:与会专家提出,应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端同向发力、联合推进。其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围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关键环节推进更高水平对接,形成更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其二,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与涉外领域立法,协调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促进国内规则与跨境活动需求有效衔接,以良法促发展、以制度保治理。其三,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完善风险识别、证据保全、法律救济与协同应对路径,为企业合法权益提供制度支撑。其四,加快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法律、金融、仲裁、商事调解、合规咨询等专业服务资源集成,提升一体化服务的可达性与响应效率。其五,深入发挥智库、行业协会与国际组织的联动作用,聚焦中长期重大课题,在实践中总结提升、在探索中形成可复制经验,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与制度供给。 前景:与会观点认为,在“两个大局”加速演进并深度互动的背景下,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将更加稳健,涉外法治建设也将从“补短板”转向“强体系”。未来一段时期,跨境合规将更强调体系化、前置化和数字化,争议解决将更强调多元化与国际化协同,海外服务将更强调网络化布局与综合能力供给。随着制度型开放持续深化、涉外立法和配套机制完善,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确定性与安全边界有望提高,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将获得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法治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之际,强化涉外法治建设既是应对风险的支撑,也是把握机遇的抓手。随着中国方案与国际规则继续衔接融合,将为全球治理变革提供更多制度选项,也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拓展更稳定的法治空间。这场关乎发展主动权的制度博弈,考验着一个文明古国在新时代的判断力与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