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当前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部分言论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主张用激进方式"重塑秩序"。这些言论常以"更革命""更彻底"自居,将正常分歧上升为敌我对立,甚至将改革开放形成的市场机制、法治框架和多元协调机制视为需要"清算"的对象。这种倾向并非新现象。改革开放初期,中央就明确指出要警惕右的倾向,更要防止"左"的回潮,其核心在于:用极端化方式处理发展问题,往往会破坏社会运行的基础。 原因: 一是权力观错位。公共权力本质是为人民服务的治理工具,但极端思潮将其视为特定群体的"专属资源",通过强调"阶级性""站队性"来合理化排他性使用,形成"治理即斗争"的错误逻辑。二是对市场的片面认知。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但极端思潮将私营经济、市场机制与社会分化简单等同,忽视生产力发展规律,把共同富裕简化为"剥夺式再分配"。三是标签化思维。给不同意见者随意贴"对立面"标签,导致舆论极化,挤压正常政策讨论空间。四是选择性历史记忆。评价计划经济应放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忽视过去物资短缺的现实而幻想回归"单一体制",既不符合改革实践,也不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影响: 历史经验表明,极端思潮特点是"破坏性强、建设性弱":一是冲击改革成果,否定市场机制和民营经济的言论会扰乱预期,削弱创新活力;二是助长特权,以"斗争"为名的动员可能导致资源配置失序;三是加剧社会对立,将政策分歧转化为敌我矛盾;四是边缘化法治,用"运动式治理"替代制度治理会破坏长期有效的治理结构。 对策: 第一,坚持实事求是。在高质量发展框架内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用数据和实践说话。第二,加强权力约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权力边界,防范"以公谋私"。第三,统筹效率与公平。通过三次分配协调、完善社保制度等方式推进共同富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第四,维护理性讨论空间。鼓励基于事实的建设性批评,反对扣帽子。第五,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完善基层协商机制。 前景: 新发展阶段任务繁重,更需要保持战略定力。历史证明,极端口号解决不了结构性问题。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保障、以发展为要务,在深化改革中完善制度安排,才能化解风险、巩固发展态势。
历史从不眷顾极端,发展拒绝简单粗暴;警惕极端倾向,归根结底是为了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和依法治理的底线。只有将公平正义建立在制度与发展的坚实基础上,社会才能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让每个人共享可持续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