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殡葬服务关系千家万户。近年来,部分地区群众反映较为集中:一是基本殡葬服务供给不均衡,遗体接运、告别、火化、寄存等环节的便利性仍需提升;二是个别机构收费项目多、标准不透明,诱导消费、捆绑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办丧负担较重;三是墓位紧张、价格偏高,管理费与使用周期等问题叠加,部分地方出现购买商品房专门存放骨灰的“骨灰房”现象;四是绿色低碳理念尚未执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推广仍需要制度支持与社会引导。 原因——上述问题既有供需矛盾——也有治理短板。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加速、城镇化推进,殡葬服务需求持续上升;土地资源紧约束与传统安葬观念并存的背景下,公墓供需压力被深入推高。另一上,殡葬服务兼具公共服务与行业属性,若政府投入机制不健全、服务边界不清、价格监管不到位,容易出现项目加码、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高价消费。此外,部分地区殡葬信息化水平不高、跨部门协同不足,也削弱了对服务主体、从业人员和收费行为的全过程监管能力。 影响——殡葬领域的收费乱象与供给短板,直接影响群众利益和社会感受,容易加重“人生最后一程”的焦虑与负担;“骨灰房”等现象还可能引发邻里纠纷,并带来公共安全与卫生隐患,冲击住宅用途管理秩序。从更深层看,殡葬服务如果难以做到可负担、可获得、可监督,也不利于移风易俗、绿色祭扫等理念落地,影响公共服务公平性与社会治理效能。 对策——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围绕群众关切作出系统性安排,强调以公益属性规范行业运行。 一是明确殡葬管理坚持公益惠民,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条例提出加大政府投入,建立与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同时明确殡葬设施主要包括殡仪馆、骨灰堂、公墓三类,殡葬服务机构为殡葬设施运营单位,新设殡葬服务机构由政府举办,重点补齐必要设施供给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兜底能力。 二是以“清单化”划定服务边界,保障基本需求、规范非基本服务。条例将殡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国家制定基础项目清单,将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以及政府举办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纳入范围,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同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确定非基础项目清单,并依法严格管理收费,推动基本服务公平可及、延伸服务明码可选。 三是强化收费监管,遏制过高收费与变相收费。条例要求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收费行为管理,加强价格监测与监督;禁止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并细化价格违法情形,为执法查处提供更明确依据。对骨灰格位安葬,强调不收取或者适当收取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释放减负信号。 四是细化服务规范,提升便民化水平。条例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环节提出更具体要求;要求殡仪馆合理设置服务网点,结合实际配备遗体接运车辆,利用适宜场地提供治丧便利,并公开殡仪馆及服务网点联系方式,减少群众多头跑。同时推进殡葬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将服务主体和对应的从业人员纳入系统管理,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能力与服务效率。 五是突出文明节俭、绿色生态导向,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条例将绿色理念贯穿殡葬活动全过程,倡导使用环保丧葬用品,推行文明、低碳、安全的祭扫方式;并强调宣传教育引导,鼓励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发挥作用,形成移风易俗的社会合力。 六是回应社会热点,明确行为红线。条例规定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同时明确禁止在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及依法实施生态安葬区域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相关规定既对“骨灰房”划出底线,也通过治理收费、完善供给从源头减少其滋生空间。 前景——随着新规落地,殡葬服务有望从“被动应对”转向“制度供给+公共服务”并重:一上,基础项目清单与政府投入机制将增强兜底保障,推动基本殡葬服务更公平、更可及;另一方面,收费清单、价格监测和信息化监管将压缩灰色空间,促进行业规范运行。同时,节地生态安葬与文明祭扫在制度牵引与社会引导叠加下,有望逐步缓解土地资源压力,推动形成更符合现代文明与绿色发展的殡葬新风尚。各地在执行中仍需做好配套细则衔接、提升服务能力,并强化执法与部门协同,确保制度红利转化为群众获得感。
殡葬治理既体现公共服务能力,也反映社会文明程度。新修订条例以更明确的公益导向、更严格的收费监管和更清晰的行为边界,回应了群众对“公平可及、明白消费、体面安葬”的期待。把制度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监督、可评估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更好对接,才能真正实现“逝有所安”,以更有序、更可靠的公共治理守住民生底线。